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5-87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钢国际”)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9,966,7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3%。
2.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1月1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2013年9月12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审核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59号)(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8日更名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3,068,18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公司实际已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9,966,702股,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1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42,562,099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中钢国际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并已将该等股票进行了锁定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9,966,7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23%。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5 年11 月11日。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0名,账户为29个。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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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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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对其不存在担保。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上述持有中钢国际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