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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77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5年11月9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中电长城大厦建设项目追加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2015-078号《中电长城大厦追加投资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提议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2015-079号《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78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电长城大厦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1、鉴于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经2013年8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11月13日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于深圳市南山科技园区长城电脑工业园内投资建设中电长城大厦,原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为不超过人民币19.33亿元。

      现随着项目的开发推进,综合考虑项目设计调整优化、市场条件及已实施项目的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经与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审计部门等多次沟通测算,公司计划对中电长城大厦建设项目追加投资人民币44,260万元,主要用于建安费及项目贷款利息支出等相关费用,追加后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3.75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2、2015年11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该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鉴于项目属公司重大投资,且已经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追加投资致使投资总额增加,亦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中电长城大厦是在公司现有土地资源上新建准甲级生态写字楼,总建筑面积约为18.6万平方米(原计划建筑面积约为18.2万平方米,本次追加投资设计调整优化增加4,355平方米),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3.75亿元(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9.33亿元,本次追加投资人民币44,260万元),计划2018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原计划2017年完工),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基坑及基础施工;该项目其他详细资料可参见公司2013-030号《关于投资建设中电长城大厦项目的公告》。

      三、追加投资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项目开发不断推进,政策规范、设计定位、市场价格、竞争对手等影响投资的因素逐渐清晰,设计深度更加贴近实际,公司在综合考虑了物业使用要求、产品功能、项目效益、产品竞争力与资产价值提升、工程条件、查漏补缺、市场价格波动、市场预期等几大要素后决定追加投资额度。本次投资额度调整有利于更好的完成中电长城大厦项目,满足公司物业使用及发展需求。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79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1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5:00-2015年11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电脑大厦16楼

      8、公司将于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11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关于对中电长城大厦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2015-078号)。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电脑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谨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电脑大厦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郭镇 龚建凤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7日股票交易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长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后5分钟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