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通知,恒顺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95%),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1月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1月9日,本次业务已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交易委托申报。
截止本公告日,恒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08.526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3%。本次质押的3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95 %,本次股份质押后恒顺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59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9%,其中包括:恒顺集团于2015年5月4日将持有公司的183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贵司总股本的6.09%)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5年5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2月4日(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018和临 2015-034);恒顺集团作为出质人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00万股质押给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质押期限自2015年10月12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31)。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