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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2015-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11月9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11月9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尾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折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折算后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之和,包括原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原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级份额经折算后的新增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以及原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级份额经折算后的新增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

      注2:该“折算后份额”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的新增招商中证证券公司场内份额。

      注3:该“折算后份额”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的新增招商中证证券公司场内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11月11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将于2015年11月11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15年11月11日上午10:30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1月11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11月10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1.038 元。2015年11月11日当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可能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情况。

      2、本基金原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本基金基础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场内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3、本基金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相应地,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4、由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率所带来的风险。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券商A和券商B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11月9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基金代码:161720)、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交易代码:150200)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交易代码:150201)的投资者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见2015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1月11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11月10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1.038元。2015年11月11日当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积木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木基金”)协商一致,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积木基金的费率优惠。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5年11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积木基金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在符合法规的范围内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积木基金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积木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积木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积木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积木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积木基金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积木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相关基金

      增加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

      公 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5年11月9日起中信证券(山东)开始代理以下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

      四、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基金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