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广告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建设车用动力电池材料
    与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等项目的合作协议的公告
  •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2亚夏债”2015年付息公告
  •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5年11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B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4版:信息披露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建设车用动力电池材料
    与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等项目的合作协议的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2亚夏债”2015年付息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公告编号:2015-070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延吉市国际饭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修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廖锦华先生、郭连颇先生、独立董事冯茹梅女士、崔雪梅女士、金义善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喜彬先生、刘经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崔文根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

      律师:隋海波、李国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5-071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5:00—16:00

      ●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说明会召开内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针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5:00—16: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长:修刚先生

      董事会秘书:崔文根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http://sns.sseinfo.com),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会人同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艳萍

      联系电话:0433-3810015

      传真:0433-3810019

      电子邮箱:syp9710@sina.com

      六、其它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会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5-072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锁定股份即将到期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3日裁定批准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受让了131,736,904股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实际复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卖出。

      金诚公司锁定的股份为131,736,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8%,锁定日期为2012年11月19日—2015年11月19日。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第一大股东金诚公司锁定的股份将于2015年11月20日解除锁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