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广告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之A类份额恢复
    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份额
    终止运作及基金份额转换事宜的公告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 关于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  
    2015年11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B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4版:信息披露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之A类份额恢复
    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份额
    终止运作及基金份额转换事宜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2015-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5年11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5年11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非货币市场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将本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利润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15年11月20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关于华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华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05,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56号文核准,已于2015年11月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5年11月25日。

      由于投资者认购踊跃,截至2015年11月11日,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金额已满足提前结束募集的条件。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华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自2015年11月12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提前结束本次发售,并将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的相关约定对2015年11月11日的认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比例确认的结果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10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北京银行(股票代码:601169)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