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80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1月11日上午10点在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座9楼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王飚先生因公出差,委托潘雯姗女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中生产基地一期投资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华中生产基地一期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过对公司的认真自查论证,董事会确认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下述事项: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2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35.19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3 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合格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2.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31,258,88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5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6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2.7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1.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完成之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时编制了《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同名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了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面负责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3、批准并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4、批准并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及协议;
5、负责办理审核过程中与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反馈意见回复等事宜;
6、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等事宜;
7、如国家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增资、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日期间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81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华中生产基地一期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建设华中生产基地的议案》,决定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湖北索菲亚”)建设华中生产基地。湖北索菲亚注册资本3亿元,总投资额10亿元。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8日批准了上述对外投资。
2014年5月21日湖北索菲亚成立,并成功竞拍获得了一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46276.6平方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中生产基地一期投资计划的议案》,批准了华中生产基地一期投资计划。华中生产基地基地一期计划预计总投资5亿元,包括基础工程建设投资约2.8亿元,设备投资约1.2亿元,流动资金约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综合通过湖北索菲亚自有资金,股东借款或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中生产基地一期投资计划的议案》,批准调整华中生产基地一期计划。
公司调整华中生产基地一期投资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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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实施方案变更原因和必要性
2013年,公司根据对未来定制家居及配套产品市场的研判,提出了由定制衣柜向定制家的战略转型。战略转型使公司业务发展获得了更强的推动力,也对公司的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做好产能储备工作,并调整优化公司的产品生产分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14年5月公司在湖北省黄冈市成立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实施华中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截至2015年10月末,华中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已经取得项目用地,并且完成了部分厂房、宿舍、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的建设,购置了2条柔性生产线,形成了900单/天的生产能力。
根据公司对生产基地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的战略计划,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增强柔性化生产能力,打造一流的智能工厂,公司拟对原华中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在原投资计划的基础上,引入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和新的自动化生产线,构建智能执行制造系统(MES)和自动化仓库管理系统(WMS)和高级排程系统(APS),工厂自动化物流运输系统和工厂APP,进一步提高华中生产基地的生产智能化水平。新的华中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投产后,将与公司其他各生产基地相互配合形成智能化生产的有机整体,完善公司的产能布局。
四、项目风险分析
1.审批的风险
新的华中生产基地一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将有一部分通过非公开股票方式募集。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存在无法取得有权机构批准的风险。
2.市场风险
湖北索菲亚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定制衣柜系列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能力将大幅提升,虽然定制衣柜行业未来的市场空间大,发展速度较快,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若市场容量增长速度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将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公司需要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同时根据自身在技术、品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制定详细的营销策略,提高公司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3.技术风险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还面临着产品的后续研发和生产工艺升级等问题。倘若由于投资不足等因素导致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新技术发展趋势并持续实现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将面临技术优势减弱或技术被替代的风险,从而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对此公司将凭借已组建的索菲亚研究院,整合研发、设计、工艺技术创新能力;同时继续扩充研发队伍,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保证公司的产品研发设计实力以及生产工艺水平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4.管理风险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将对现有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尽管公司已经积累了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生产经营能保持有序运行,但是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提高,将会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风险。对此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投资设立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湖北索菲亚”),是为了满足公司定制衣柜及配套家具产品生产线以及厨柜业务快速扩张的步伐作出的决定。湖北索菲亚将负责华中生产基地实施。上述筹建湖北索菲亚的决定已得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
2.本次调整华中生产基地一期计划,是根据公司对生产基地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的战略计划,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增强柔性化生产能力,打造一流的智能工厂进行的调整。智能化改造的工作亦将在公司以及其他分工厂进行,调整华中生产基地一期投资计划,其目的是想要将华中生产基地与公司其他各生产基地相互配合形成智能化生产的有机整体,完善公司的产能布局。
3、调整后的华中生产基地一期计划所需资金部分自筹,部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我们另外审阅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到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故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82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5年11月11日上午11点在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9楼905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王玉娟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过对公司的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下述事项: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2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35.19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3 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合格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2.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31,258,88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5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6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2.7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1.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完成之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83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下午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12号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5日。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凡截止2015年11月2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延展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议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5.2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5.3 发行对象
5.4发行数量
5.5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5.6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5.7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5.8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5.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至三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四至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座905
4、联系电话:020-87533019/020-87579391(传真)。
5、联系人: 陈曼齐 。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的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曼齐
电话号码: 020-87533019
传真号码: 020-87579391
电子邮箱: ningji@suofeiya.com.cn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1、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11月2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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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2;投票简称:索菲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即“总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次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5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5.00元代表对议案5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5.01元代表议案5中子议案①,5.02元代表议案5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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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索菲亚”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索菲亚”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5)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则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后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84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股票价格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请见分别于2015年10月30日和11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和《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暨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
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及其他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开始起复牌。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85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
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提示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89.65万元,假设一: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发生增长,与2014年度保持一致,均为32,689.65万元,假设二: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2014年每年按35%的增长率增长,增长后分别为44,131.03万元、59,576.88万元。
该假设分析及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16年3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
3、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11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4、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为31,258,880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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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风险的特别提示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索菲亚家居数字化生态系统(互联网+)平台升级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和华中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公司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到产生回报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等措施,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实施战略升级,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以定制衣柜及其配套定制家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导业务,为了进行战略升级,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国内外市场发展趋势,公司将积极实施互联网和智能制造转型的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一是在主营业务和产品结构方面,围绕现有产品和客户,专注于定制家居领域的业务拓展,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家”的一体化产品和服务;二是在销售渠道方面,通过构建集消费者、家居设计师和商家一体的开放式3D协同平台,实现公司O2O营销模式的创新;三是在信息系统方面,全面提升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满足公司向互联网和大家居方向发展的业务需求,实现数字化生态系统平台与内部产业供应链平台的无缝对接;四是在生产制造方面,通过对生产基地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和新建生产基地,不断提升公司生产基地的智能化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完善公司的产能布局,构建“智造”产业供应链平台。
(三)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2015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经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规划明确了公司2015年度至2017年度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
2015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章节进行了修订,细化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决策程序和机制、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强调了现金分红的优先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利润分配,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2012-2014年度,公司进行了连续、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分别为7,695.10万元、11,024.75万元和15,434.65万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4.43%、45.03%和47.22%。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达到137.54%。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