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 600822 编号:临2015-046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1月1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议并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袁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提名袁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袁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且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袁敏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无异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7)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
附:袁敏简历
袁敏,男,1975年9月出生,汉族,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2012年8月至今任教于上海国际会计学院。2006年3月—2012年7月任教于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5年9月起兼职于上海宝付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公告编号:2015-047
900927 物贸B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27日 2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苏州路325号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27日
至2015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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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和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地铁二号线江苏路4号口,公交921,939,20,44,825 路可达。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29日9:00-16:00。
3、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电话: 021-52383307)。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的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南苏州路325号402室 邮编:200002
联系电话:(021)63231818—4021
传真:(021)63292367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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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