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1日、11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1日、11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和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前期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4日起停牌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索引号:2015—024);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则披露了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2015年11月7日公司发布《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5—045); 201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2015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索引号:2015—047),公司股票当日复牌。
(四)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5—048)中承诺公司自2015年11月11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