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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5-6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11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11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11月12日15:00 至2015年11月1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夏桂兰副董事长

      6.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94人、代表股份738,5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585,621,848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152,897,652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持有有效表决股份为571,395,338股。

      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166,987,400股,同意166,934,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7%;反对46,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2%;弃权6,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1%。

      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6,934,500股,占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6,900股,占持有公司5%(含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6,000股,占持有公司5%(含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未知上述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7,708,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89%;反对3,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1%;弃权807,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1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李伟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巍、王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839 股票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5-7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中信国安”,代码“000839”)于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临时停牌,2015年9月2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司根据规定发布了停牌公告及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体现股东自治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持有有效表决股份为571,395,338股。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166,987,400股,同意166,934,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7%;反对46,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2%;弃权6,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1%。(详细情况见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申请继续停牌的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申请股票自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28日继续停牌。

      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1、交易标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部分股权

      2、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收购标的为有线电视网络资产部分股权,交易方式为现金交易,最终交易金额以评估价为基础确定。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各方落实交易各个环节的事项。因本次事项涉及交易额较大,审批程序较为复杂,相关环节的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公司已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目前对目标公司的审计及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已确定的内容及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目前公司已经确定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对象、交易规模、交易方式等核心交易因素,审计评估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后续将根据审计评估情况确定最终交易方案,尽快推进国资审批等各个方面的审批程序。

      五、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将督促交易各方尽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计评估、审批程序等相关工作,尽快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