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私募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特别报道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专访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海外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2015年11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3版:信息披露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版)

      证券信用交易业务方面。2010年3月,本公司第一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融资融券试点资格。2012-2014年,本公司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一直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根据Wind资讯等统计,按母公司口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和股票质押待购回金额分别列行业第2位和第4位。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本公司多年来在股票债券承销保荐、并购重组等业务上一直位于行业前列。根据Wind资讯统计,按母公司口径,2012年、2013年和2014年本公司股票债券主承销金额分别排名行业第2位、第3位和第4位。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资管公司是证券行业首批获准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国泰君安资管公司已经形成完整的产品线,培育了突出的产品创新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资产管理规模持续快速攀升且稳居行业前列。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资管公司资产管理规模5,133.14亿元,居行业第2位。

      期货业务方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公司为国内首批获得金融期货经纪、金融期货全面结算、期货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公司,在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业务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综合实力位于行业前列。2013-2014年,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在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中连续两年获评为A类AA级。

      在主要业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注重各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打造了一体化业务平台和管理平台。公司在合规的前提下,建立了激励各个业务线之间有效合作的机制,提升了公司综合业务能力和协同效率,各地的分支机构也已成为公司诸多创新业务、产品以及机构业务的分销渠道和服务网络。未来,公司将依托现有的综合业务能力,努力向综合金融服务方向创新和转型,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3)创新能力突出,在行业转型创新中走在前列

      近年来,证券业已逐渐步入创新转型的发展新阶段。公司坚持贯彻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思路,大力发展创新业务,并以创新推动传统业务转型升级。目前,公司传统证券经纪业务转型升级已初见成效,主要新业务初步实现行业领先。

      ①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初见成效

      2011年初,公司就明确了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全面向综合理财和财富管理转型升级的目标,并于2012年提出了“综合理财服务创新方案”,整合公司全面的产品、业务和服务,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以此整体推动公司经纪业务和分支机构的转型升级。作为重要的配套措施,2013年5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准加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打通了客户理财资金的汇划通道。2013年12月,公司“君弘一户通”和综合理财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综合理财服务创新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本公司的综合理财服务创新项目获得“2013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一等奖。目前,包括信用交易、期货IB、产品代销、投资咨询以及场外市场等在内的多元化业务和创新业务,已成为公司分支机构业务和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提升公司经纪业务专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度,公司分支机构通过开展综合理财服务实现的多元化业务收入占分支机构收入比重为33.31%。

      ②主要新业务快速发展,收入结构初步得到优化

      本公司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是证券行业创新的先行者之一。近几年,公司在信用交易、资产管理业务、金融衍生品等主要新业务领域均能快速反应,初步取得领先优势,相关业务对公司收入的贡献度持续提升。最近三年,国泰君安资管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45亿元、6.50亿元和9.83亿元,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分别为4.42%、7.22%和5.50%;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8亿元、4.83亿元和5.67亿元,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分别为5.11%、5.38%和3.17%;信用交易业务分别实现利息净收入4.33亿元、13.92亿元和25.09亿元,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分别为5.55%、15.45%和14.03%;国泰君安国际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87亿港元、11.34亿港元和16.57亿港元,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分别为8.18%、10.05%和7.30%。

      公司在主要新业务上的发展,不仅巩固了公司行业地位、提升了公司综合实力、优化了公司收入结构,还将继续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优秀的研究能力

      本公司的前身君安证券1996年成立了我国证券业第一家证券研究所。本公司成立后,始终保持优秀的研究实力。目前,公司研究所是行业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最具影响力的研究机构之一。

      在业内具权威性的“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牛奖”评选中,本公司多年来一直位居前列。2003年至今,本公司研究所连年获评《新财富》“本土最佳研究团队”、“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累计共8次获得“本土最佳研究团队”前3名,各研究方向累计71次获得最佳分析师第1名、179次上榜。2014年,本公司研究所在“《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获得“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1名,21个研究方向上榜,其中6个研究方向获得第1名,8个研究方向获得第2名,3个研究方向获得第3名;在“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的“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及“本土最佳研究团队”评选中均获第一名;在“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牛奖”评选中入选五大金牛团队。

      (5)较为成熟的国际业务平台

      本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的国泰君安国际及其子公司开展国际业务,业务范围涵盖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企业融资、固定收益、资产及基金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顾问和外汇业务等业务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国泰君安国际已成为公司较为成熟的国际业务平台,成为在港中资券商中业务品种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经营业绩最好的公司之一。目前,香港公司的全球“一站式”网上交易平台可支持8个国际证券市场、21个全球期货市场及外汇市场买卖。2010年7月8日,国泰君安国际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香港通过IPO方式上市的在港中资券商。2011年3月,国泰君安国际入选恒生综合指数金融成份股。最近三年,国泰君安国际分别实现净利润3.07亿港元、5.38亿港元及8.02亿港元。

      较为成熟的国际业务平台,有利于本公司提升国际业务品牌认知度,更好地把握日益增加的跨境业务机遇,满足客户多市场的金融服务需求,并为公司进一步推进国际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6)稳健的经营风格和较高的风险合规管理能力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稳健的经营风格,较好应对了市场周期波动风险,保持了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稳健的经营风格也使得公司能够在风险可承受的前提下,及时把握行业改革创新的机遇,成功实现各项业务的创新发展。

      高度重视风险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是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体现。本公司已经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设置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等风险管控机构,并实行风控联席会议、授权管理、专业风险管控和一线风险管控等机制,有效实现了业务发展与规范运作的融合、一线风险管控与专职风险管控部门的融合、前后台部门之间的融合,提升了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为公司近年来的创新转型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自2008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以来,公司连续获评A类AA级,也反映了公司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规范管理水平。

      (7)先进的信息技术能力

      本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对业务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不断加大信息技术投入,持续推进证券信息技术创新,形成了行业领先的信息技术能力,是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应用的先行者之一。早在2003年,公司就率先在业内探索实行集中交易、集中管理、集中风控和集中财务管理等模式;其后,逐步建成了网络、交易、营销、风险、管理和运行六大平台,拥有了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架构;2011年,公司运维管理流程顺利通过了ISO20000认证审核,成为业内首家通过该项认证的证券公司。2014年,公司建成了业内领先的高等级、大容量的数据中心,为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对公司创新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打下了扎实基础。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有13项成果获得证券行业信息技术最高奖项“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是获奖最多的证券公司。其中,2007年,“经纪业务服务平台”、“富易网上交易系统”和“全流程运行监控和自动化操作平台”,分别获得一等奖、三等奖和最佳创新奖;2009年,“基于整合的企业运作支持平台”、“基于主动营销的综合金融服务网络平台”获得三等奖;2011年,“面向多层次客户的量化及算法交易平台”,“支持整合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精细化营销平台”获得三等奖,“证券核心业务系统全流程监控与自动化控制平台”获得优秀奖,国泰君安期货公司的“期货全面结算系统”、“期货公司多交易中心银期资金统一划转平台”获得优秀奖。2013年,“国泰君安综合理财服务平台”、“多层次一体化金融服务协同平台”、“国泰君安跨市场国际化网上交易平台”获得优秀奖。先进的信息技术能力为业务的安全运行和创新转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能力。

      (8)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和优秀的管理团队

      面向市场的经营机制是证券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形成了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推动了公司十几年来的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为适应证券业创新发展的需要,公司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强化了公司面向市场、绩效导向的经营机制。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高管人员实行市场化聘任、契约化管理和高管人员“领军负责制”,由公司高管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直接承担各业务线的考核责任;同时,公司将领军负责制在分公司、子公司等主要管理层级全面推行,强化了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在全公司强化了绩效文化、责任文化和创新文化,增强了公司的执行能力、发展动力和经营活力,有力推动了公司创新转型和主要业务行业地位的提升,成为公司更快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优秀的管理团队是公司成功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本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体现。本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进取、年富力强的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平均拥有近20年的金融证券从业经验、其中大部分在本公司和本公司前身任职时间超过15年;他们经历了我国证券业发展的主要历程和多个周期,对证券市场及证券业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理解;他们长期协同合作,有着共同的理念和目标,对公司发展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历经市场洗礼,始终积极进取。本公司认为,优秀的管理团队将继续推动公司在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行业创新变革带来的机遇,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

      2、竞争劣势分析

      公司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近年来,本公司不断加大对创新业务拓展力度,创新业务发展处于行业前列,但创新业务收入所占的比重仍然偏低。目前,本公司的业务收入仍然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交易投资等传统业务,但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期货业务、国际业务等新业务的收入占比逐年提升。今后,本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转型,大力开展业务产品创新,不断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大创新业务和多元化业务收入规模,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努力降低证券市场景气周期对本公司收入的影响。

      (二)主要业务情况

      本公司(母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信用交易、投资银行、证券交易投资、证券研究、场外市场等业务(详见下文1至4、10的相关内容),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资管公司、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国泰君安创投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国联安基金公司,分别从事资产管理、期货、直接投资和基金管理等业务(详见下文5至7、9的相关内容);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的国泰君安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在香港从事经有权机关核准的与证券相关的持牌业务(详见下文8的相关内容)。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证券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详见下文11的相关内容)。

      1、证券经纪业务及综合理财服务

      (1)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及综合理财服务,是指为客户提供代理买卖证券等传统证券经纪业务的同时,全面整合公司多种业务、产品和服务,依托经纪业务的服务网络和营销渠道,为客户提供信用交易、网络金融、期货IB、金融产品销售、投资咨询、场外市场等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公司在巩固和提升传统证券经纪业务竞争能力的同时,正全面推进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向综合理财和财富管理转型升级。

      ①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即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以及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以及代理登记开户等。

      本公司是全国营销服务网络最广、客户规模最大的证券经纪服务商之一,服务能力和市场份额始终位于行业前列。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境内29个省、市、自治区设有30家分公司、232家证券营业部。本公司依托庞大的营销网络、优秀的研究实力、先进的证券交易系统及集中交易平台,为全国380多万名个人客户及超过1.2万家机构客户提供高效、安全的代理证券买卖服务。最近三年,本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金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证券托管市值均居行业前列。

      本公司高度重视为广大机构投资者提供专业证券经纪及相关服务。销售交易部是国泰君安专业化的机构客户开发与服务平台,定位于整合公司的全面业务优势,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包括投资研究、交易、融资融券、渠道销售、产品设计及各类个性化定制服务的PB(Prime Broker)业务。

      ②综合理财服务

      近年来,为满足广大客户日益增长的理财和财富管理需求,本公司在提供传统代理买卖证券服务之外,依托经纪业务的服务网络和营销渠道,不断拓展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和服务范围,努力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全面推动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向综合理财和财富管理转型升级。

      本公司依托综合业务优势、创新优势及信息技术能力,在充分整合和优化公司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综合理财产品的生产、销售和配送流程。财富管理部在综合理财服务整个业务链中起协调、整合、策划、推送、支持、服务部门的作用;而公司研究所、信用交易部、固定收益部、资产管理子公司、期货子公司等均作为产品和服务供应商,承担着产品的生产和开发职能。同时,公司建立了产品中心,定位于公司级产品信息库,通过整合公司内外部产品资源,为综合理财服务提供全产品体系管理平台;建立了统一的产品标准化管理流程,率先实现了从产品引进、委托人资格审查、产品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产品配置、合规审查直至产品上架销售的全流程、系统化管理。

      随着综合理财服务创新方案的推进实施,本公司将依托于综合理财服务平台,充分挖掘广大客户的资产配置需要,发挥公司各业务线的专业研发能力进行产品组合设计,同时引进市场上的优秀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理财服务,努力打造“国泰君安”综合理财服务品牌和财富管理品牌,实现证券经纪业务新的盈利模式,为公司成为一流综合金融服务商奠定基础。

      (2)经营情况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本公司的优势业务和主要收入来源。最近三年,本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金额的市场份额分别为4.79%、5.00%和4.89%,行业排名分别为第3位、第3位和第2位;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分别为239,684.03万元、386,290.80万元和567,600.99万元,占母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7.70%、53.28%和42.16%,行业占比分别为4.76%、5.09%和5.41%,行业排名分别为第2位、第2位和第1位。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交易金额及市场份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16 单位:亿元

      ■

      注:以上数据均来源于Wind资讯。

      2、证券信用交易业务

      (1)基本情况

      证券信用交易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或出借证券,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现阶段,国内证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本公司是行业内最早开展证券信用交易业务的证券公司之一,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业务规模均居行业前列。

      ①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2010年3月,本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融资融券第一批试点资格。2012-2014年末,本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分别位列行业第2位、第1位及第2位。

      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本公司为沪深交易所首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试点券商,2013年6月,本公司正式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按照沪深交易所统计数据,2013和2014年末,本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规模行业排名分别为第1位和第4位。

      ③转融通业务

      转融通业务是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资金和证券并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一项经营活动。2012年8月本公司获准成为转融通业务试点;2013年2月获准成为转融券业务试点,成为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的首批证券公司之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转融通业务授信额度为100亿元。

      ④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投资者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的交易行为。

      2012年5月本公司正式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2)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本公司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分别实现利息净收入2.71亿元、11.40亿元和16.83亿元,占母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26%、15.72%和12.50%。

      ①融资融券业务

      最近三年,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表3-17

      ■

      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公司根据沪深交易所及登记公司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标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控等方面的工作。根据沪深交易所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待购回金额合计为189.51亿元。

      ③转融通业务

      2013-2014年末,公司开展转融资余额分别为46.27亿元及80.41亿元。2013年和2014年末,公司转融券余额分别为0.28亿元和17.55亿元。

      ④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2012-2014年末,公司开展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待购回余额分别为5.34亿元、21.6亿元和3.65亿元。

      3、投资银行业务

      (1)基本情况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范围涵盖股票、可转债的保荐承销与发行、各类债券的承销与发行、企业并购重组及财务顾问业务、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同时亦为企业提供私募与战略投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等财务顾问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一直是本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亦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自本公司前身国泰证券和君安证券1992年开始从事该业务以来,凭借雄厚的投行运作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本公司在多年的投行业务开展过程中先后为国内众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企业提供了针对性的投行专业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

      本公司投行业务几乎覆盖了全国主要区域、主要行业,在金融、电力、交通运输、大型设备制造、通讯设备、有色金属、汽车及零配件、酿酒、制药、化工、煤炭等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2)经营情况

      根据Wind资讯等统计,最近三年,本公司境内股票及各类债券主承销金额分别为1,085.58亿元、775.15亿元和1,433.20亿元,报告期内主承销金额累计3,293.93亿元,主承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分别为7.73亿元、7.97亿元及12.78亿元。

      ①股票、可转债承销与保荐业务情况

      本公司股票、可转债承销与保荐业务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IPO、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旨在根据客户自身条件和个性化特点以及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的差异化要求,通过提供不同股本金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企业在不同阶段对权益资本的需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根据Wind资讯统计,最近三年,本公司累计为48家企业提供了股票、可转债及优先股的保荐与主承销服务,累计主承销金额为822.78亿元,其中股票、可转债主承销金额为742.78亿元,市场份额为6.12%,列行业第3位。

      ②债券承销业务

      债券承销业务一直是本公司的优势投行业务,在国内券商中居于领先水平,业务范围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其他各类金融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品种,旨在为企业债券融资提供从设计、协助申报、定价、发行、销售以及后续监管、服务的全过程专业服务。

      本公司是国内券商中拥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最多的券商之一,是财政部国债承销团成员,亦是国家三大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的承销团成员。2012年5月本公司成为首批通过证券业协会专业评价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商资格的券商之一。2012年11月,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资格。

      根据Wind资讯等统计,最近三年,本公司主承销各类债券金额合计为2,471.16亿元,同行业市场份额为5.27%,列行业第5位。

      4、证券交易投资业务

      (1)基本情况

      本公司证券交易投资业务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金以买入持有、做市交易等多种方式买卖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主要包括权益投资业务、固定收益证券业务和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等。

      权益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可转债、基金及其他权益类证券。近年来,公司权益投资业务秉持价值投资理念,积极发挥公司整体的投资研究优势,主要投资于蓝筹股。

      固定收益证券业务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本公司是国内取得固定收益交易投资业务资格最多的券商之一,已获得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资格、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做市商(双边报价商)资格、利率互换业务资格、报价回购业务资格、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乙类承销商资格,同时也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债承销团成员。

      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指利用金融衍生品对冲股票投资风险,并寻求金融市场中具备风险收益特征优势的投资机会的业务。本公司早在2004年就组建证券衍生品交易投资团队,是业内最早从事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证券公司之一。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着重跟踪证券市场波动,运用股指期货、基金、可转债等多种金融工具和程序化交易等,执行低风险、稳定收益的多样化交易策略,在严格控制自营交易的风险敞口的前提下,获得稳定、合理的回报。本公司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始终致力于国内证券衍生品的创新,是国内首只ETF—上证50ETF的国内主要的技术顾问、国内首批跨市场ETF创新产品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和嘉实沪深300ETF的流动性服务提供商、深100ETF主创新联盟的核心成员、上证180ETF等多只ETF的主交易商。

      创新业务方面,公司于2014年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外汇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于2015年获得股票期权自营、做市业务资格。

      (2)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本公司证券交易投资业务根据市场状况的变化,在坚持价值投资的同时,适时调整公司交易投资业务的投资策略,加大对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及股指期货套保业务等低风险业务的投入。

      最近三年,本公司证券交易投资业务规模及收益情况如下:

      表3-18 单位:万元

      ■

      注:1、投资损益合计=投资收益(不含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证券交易投资规模为各期相应投资类别成本(期初+期末)/2,期货规模为期货保证金;

      3、收益率=投资损益合计/证券交易投资规模。

      5、资产管理业务

      (1)基本情况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客户的金融资产,最终为各类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多种证券投资增值服务。

      本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资管公司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国泰君安资管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是以本公司原资产管理总部为基础于2010年8月27日正式成立,是业内首批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目前拥有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QD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多年来一直保持业界领先地位,目前是国内最大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之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资管公司管理的客户资产规模为5,133.14亿元。2012年,根据Wind资讯统计,“君享对冲二号”、“君得利一号”、“现金管家”的年化收益率分列量化投资类、货币类和保证金产品首位;在量化投资类产品排行榜中,前8位均为国泰君安资管公司产品。2013年,国泰君安货币理财产品“君得利一号”和“君得利二号”的收益率分别列券商同类产品第1位和第2位,权益类产品“君享重阳”列券商资管股票型产品收益率第1位。2014年,国泰君安资管公司权益类产品的投资业绩整体位于行业(券商+基金)前列;货币产品君得利系列列券商资管前3。

      (2)经营情况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资产管理规模、业务收入和行业地位快速提升。最近三年,国泰君安资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45亿元、6.50亿元和9.83亿元。按照证券业协会统计口径,2012年至2014年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分别为第1位、第1位和第2位,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行业排名分别为第2位、第2位和第2位。

      最近三年,国泰君安资管公司受托管理资产份额情况如下:

      表3-19 单位:亿元

      ■

      6、期货业务

      (1)基本情况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开展期货业务。期货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前身为成立于2000年4月6日的浦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2007年9月,国泰君安期货公司获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和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2011年9月,获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2012年11月,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13-2014年,在期货公司分类评价中连续被评为A类AA级。

      期货业务是本公司的优势业务之一。经过几年来的快速发展,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盈利能力、客户权益规模、金融期货业务最为领先的期货公司之一,综合实力已稳居行业第一集团。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已在全国10个城市设立了12家营业部,与11家期货公司建立了代理结算关系。

      (2)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8亿元、4.83亿元和5.67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34亿元、1.50亿元和1.90亿元。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开数据统计,2012年国泰君安期货公司股指期货交易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2位;2013年股指期货交易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3位,国债期货交易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1位;2014年,股指期货交易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2位,国债期货交易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2位。

      7、基金管理业务

      (1)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业务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业务。

      本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国联安基金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国联安基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3日,由本公司与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 AG)共同发起设立,目前注册资本为1.5亿元,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国联安基金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及同意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国联安基金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国联安基金公司始终秉承“投资决策基于基础研究、投资业绩源自规范管理”的理念,坚持以国际标准进行产品开发、投资研究、风险管理、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管理规模稳步扩大、产品种类逐步丰富。

      (2)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国联安基金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78亿元、2.23亿元和3.01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0.21亿元、0.52亿元和0.69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联安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合计244亿元,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的资产规模为143亿元。

      (3)最近三年,国联安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期末净值规模总体情况:

      表3-20 单位:万元

      ■

      注:平均受托管理资产=(期末受托管理资产+上一年期末受托管理资产)/2。

      8、国际业务

      (1)基本情况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的国泰君安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在香港从事包括证券、期货及外汇买卖经纪业务、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服务、固定收益证券融资及债务资本市场服务、资产管理、贷款及融资业务及投资等经有权机关批准的证券相关的持牌业务。

      2006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6]82号文批准本公司在香港设立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公司。2007年8月10日,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2010年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在港上市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部函[2010]71号),同意本公司香港子公司在港上市。2010年3月8日,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公司整合其证券类资产在香港注册成立国泰君安国际。2010年7月8日,国泰君安国际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1亿股股份,募集资金17.63亿港元(扣除发行费用前),股票代码1788,成为首家在香港通过IPO方式上市的在港中资券商。2011年3月7日,国泰君安国际正式入选香港恒生综合指数金融成份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国际已发行股本为22.74亿股。

      经过多年的发展,香港公司已成为在港中资券商中业务品种最齐全、综合实力最强、经营业绩最好的公司之一。

      香港公司业务可分为六大类:买卖经纪业务、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业务、固定收益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贷款及融资业务以及投资业务等。

      (2)经营情况

      香港公司主要通过国泰君安国际(1788.HK)开展业务,凭借全面的业务能力、较强的资本实力和出色的管理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排名居在港中资券商前列。最近三年,国泰君安国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87亿港元、11.34亿港元和16.57亿港元,净利润分别为3.07亿港元、5.38亿港元和8.02亿港元。

      9、直接投资业务

      (1)基本情况

      直接投资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以及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等业务。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创投公司从事直接投资业务。国泰君安创投公司于2009年5月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15亿元。

      作为本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主要平台,国泰君安创投公司遵循价值投资理念,重点关注所投资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投资于包括消费品及医疗行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中的成长型企业。

      (2)经营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创投公司已完成对12家企业的投资,分属电气设备、食品饮料、文化传媒、体育用品、新型材料、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等行业,累计投资额4亿元。投资企业中已有2家企业上市。

      同时,国泰君安创投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了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泰君安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申易(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泰方德(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格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展基金管理型股权投资业务。

      10、场外市场业务

      (1)基本情况

      场外市场目前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

      本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场外市场业务的发展,是业内最早开展场外市场业务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于2001年获得开展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并成立了专门部门——代办股份转让中心。2006年获得新三板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是首批由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认定的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主办券商。2011年6月,顺应市场发展及业务需求,本公司筹建成立了场外市场部。2013年3月,本公司成立场外市场业务委员会,统一协调和统筹推进公司的场外市场业务。

      本公司也是目前场外市场业务较为领先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是新三板市场上首家推荐中外合资企业挂牌新三板的证券公司,首家帮助企业成功完成定向增资的证券公司,也是首家帮助企业利用定向增资完成收购目标企业的证券公司。2012年12月21日,公司首批获得柜台交易业务试点资格。2014年6月,公司首批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业务资格。

      (2)经营情况

      场外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已将场外市场作为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积极进行相关的产品、业务和模式创新。目前工作重点是不断提高公司在全国性场外市场挂牌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着力巩固做市商业务领先优势;主动介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不断寻找业务机会;同时大力发展面向公司客户的柜台交易市场。

      公司全国性场外市场挂牌业务紧跟“新三板”全国扩容步伐,布局全国各省市场,做到重点区域专人负责。2012年,公司新增挂牌企业5家,完成2家挂牌公司定向增资。2013年,公司新增挂牌企业5家,完成2家挂牌公司定向增资。2014年,公司新增挂牌企业24家,完成6家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17家挂牌企业提供做市服务。

      公司区域股权转让市场业务先后参与了浙江股权交易中心、重庆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股权市场的挂牌业务,并各完成了1家企业挂牌。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业务方面,公司制定了柜台交易业务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12月21日获得证券业协会的备案确认函。2013年1月31日,本公司柜台交易业务正式运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49只产品提供柜台交易服务。

      11、上海证券主要业务情况

      上海证券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0]262号文批准,于2001年4月27日由上海财政证券公司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合并设立,目前注册资本26.10亿元。

      2005年12月,上海证券成为首批15家全国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2007年,上海证券受让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进一步扩大了营业网络和业务规模。2014年7月,本公司受让上海证券51%股权,上海证券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证券是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信用交易业务、证券交易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场外市场业务等,并通过海际证券及海证期货分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和期货业务。

      上海证券在全国范围内设有1家分公司和56家营业部,主要分布于上海、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其中在上海地区的营业部家数达到31家。2012-2014年,上海证券股票基金交易额分别位列行业第35位、第32位和第35位,居行业中上游水平。与此同时,近年来上海证券在信用交易和场外市场等创新业务领域均得到了良好发展。

      (2)经营情况

      2012-2014年,上海证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09亿元、11.11亿元和16.67亿元,净利润0.28亿元、0.69亿元和5.21亿元。

      (三)公司的研究开发情况

      本公司的证券研究业务主要由研究所承担。研究所从事发布研究报告业务,并提供对内、对外相关研究服务与支持。本公司研究所的长期目标是成为“特色+品牌”的定价权领导者,在传承以往研究所深厚历史底蕴和气质风格的基础上,以基本面和价值研究为利器,树立卖方研究标杆,追求证券定价权,努力成为杰出的卖方研究领导者。

      本公司研究所一贯秉承客观公正、专业创新、以客户为中心的研究理念:提倡基本面分析,强调逻辑推理,注重数据分析,鼓励实地调查研究,突出定量化财务模型支持;着力创造宽松、自由的研究氛围,力图最大限度发挥研究员的潜在价值,为客户提供价值最大化的专业研究服务。与此同时,建立完善“防火墙”制度,配有业内领先的严格质量控制与合规控制体系,最大限度保障客户利益。研究所管理采用市场化机制,在工作中注重研究员职业能力的培养,鼓励创新,拥有灵活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本公司研究所是国内券商中规模最大、实力最强、最具影响力的研究机构之一,在业内具权威性的“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以及“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牛奖”评选中,研究所连年位居前列。

      (四)信息技术

      本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对业务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不断加大信息技术投入,持续推进证券信息技术创新,形成了行业领先的信息技术能力,是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应用的先行者之一。早在2003年,公司就率先在业内探索实行集中交易、集中管理、集中风控和集中财务管理等模式;其后,逐步建成了网络、交易、营销、风险、管理和运行六大平台,拥有了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架构;2011年,公司运维管理流程顺利通过了ISO20000认证审核,成为业内首家通过该项认证的证券公司。2014年,公司建成了业内领先的高等级、大容量的数据中心,为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对公司创新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打下了扎实基础。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有13项成果获得证券行业信息技术最高奖项“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是获奖最多的证券公司。

      三、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主要从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等证券及相关持牌业务,受中国证监会监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从事证券业务及相关经营活动。本公司控股股东国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国际集团除控股本公司外,未控股其他证券公司。

      国际集团通过上海国际信托间接控制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投摩根”)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安基金公司均从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基金管理等业务。上投摩根是于2004年5月12日由上海国际信托和摩根大通旗下摩根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国联安基金公司是于2003年4月3日由公司与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 AG)共同发起设立。上投摩根和国联安基金公司在设立之初分属于不同的控制主体,因公司部分股东落实“一参一控”监管政策,国际集团2012年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投摩根和国联安基金公司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资产完整,人员、业务和技术独立,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宗旨,相互独立作出经营决策、主要面对公开市场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最近三年,国联安基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亿元、2.23亿元和3.0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8%、2.48%和1.68%,实现净利润0.21亿元、0.52亿元和0.69亿元,对公司净利润的贡献度分别为0.42%、0.88%和0.49%,国联安基金公司从事的基金管理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重较低。因此,尽管上投摩根和国联安基金公司均从事相同的基金管理业务,但并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另外,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国际集团已于2014年7月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备忘录,拟转让上海国际信托的控股权。目前,该项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批程序。待该项股权转让完成后,国际集团将不再拥有上海国际信托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投摩根的控制权。

      除上投摩根外,国资公司、国际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虽然涉及资本运作、资产收购、资产管理、信托等与公司相似的业务,但均不从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及相关持牌业务。其中,其资本运作、资产收购业务实质上是基于其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目的而开展的资本投资业务,其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对其持有的资产开展运作和管理,其信托业务主要是按照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在获得中国银监会经营许可的前提下持牌经营;而发行人主要为客户提供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投资银行、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中介服务。因此,国际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与公司相似业务在业务性质和监管体制上均存在较大差异,不构成同业竞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与主要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本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投资管理公司承租房屋

      2010年12月3日,本公司与投资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续租投资管理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市延平路135号物业(建筑面积8,294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使用,租赁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合计为1,083.78万元。2011年3月9日,本公司与投资管理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公司签订《房屋租赁三方协议》,将原物业的一层部分面积作为国泰君安期货公司的计算机机房使用,本公司年租金按使用面积相应更改为1,058.89万元,其余租金由国泰君安期货公司支付。

      2013年12月,本公司及国泰君安期货公司与投资管理公司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续租投资管理公司位于上海市延平路135号的上述物业作为办公用房,年租金合计为1,083.78万元,租赁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下半年公司退租部分租赁面积,本公司及国泰君安期货公司2014年度实际发生房屋租赁费共计775.10万元。

      最近三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对投资管理公司的房屋租赁费用占本公司当期同类交易的比例及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如下:

      表3-21 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为投资管理公司带来的租赁费收入及其占投资管理公司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表3-22 单位:万元

      ■

      注:2014年度投资管理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最近三年,公司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营业部开立了证券账户,公司向该等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并向其收取佣金及手续费、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①本公司向关联方收取佣金及手续费

      最近三年,本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佣金及手续费情况如下:

      表3-23 单位:万元

      ■

      ②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情况如下:

      表3-24 单位:万元

      ■

      (3)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证券交易席位

      最近三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租用证券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基金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专用席位,并按照交易量向本公司支付交易佣金。

      最近三年公司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交易席位租金情况如下:

      表3-25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席位租赁费用占其业务比例情况如下:

      表3-26 单位:万元

      ■

      注: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交易席位佣金总额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2、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交易席位佣金总额。

      (4)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公司按照银行间市场规定,聘请货币经纪公司公开询价进行货币基金交易,询价对象包括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2012-2014年,公司向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支付的佣金及手续费分别为96.29万元、191.54万元及157.16万元,占公司营业支出比例分别为0.01%、0.04%及0.03%。

      (5)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银行间市场交易

      ①公司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市场的买入返售交易

      表3-27 单位:万元

      ■

      ②公司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市场的卖出回购交易

      表3-28 单位:万元

      ■

      ③债券自营业务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银行间市场债券自营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表3-29 单位:万元

      ■

      (6)向关联方转让信用资产收益权

      2012-2014年度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信用资产收益权融资额占公司总融资额比例情况如下:

      表3-30 单位:万元

      ■

      注:公司融资总额(生息负债)=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额资产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7)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服务

      最近三年,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情况如下:

      表3-31 单位:万元

      ■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投资管理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股权托管服务

      2005年11月21日、29日,本公司与投资管理公司子公司海南国泰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海南国泰置地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置地”)、北京富泰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华”)签署了有关协议,约定由国泰置地托管本公司清收债权收回的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保险”)850万股股份,由富泰华托管本公司清收债权收回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551.24万股股份、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3.8万股股份、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1.6万股股份。

      2008年3月,本公司委托富泰华出售已上市流通的平安集团551.24万股股份,富泰华将出售股份所得31,394.16万元支付给本公司。

      2008-2011年度,平安人寿、平安财险先后实施增资扩股,本公司委托富泰华参与增资,并分别支付增资款3.70万元、19.00万元,增资后持有平安人寿、平安财险股份数分别增加到12.4974万股、17万股。此外,2010年华泰保险实施分红送股,送股完成后,持股数量增加到1,870万股股份。

      2013年,本公司委托国泰置地及富泰华将华泰保险1,870万股股份、平安人寿12.4974万股股份及平安财险17万股股份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挂牌方式出售,成交价格分别为4,806.66万元、24.79万元和36.41万元,其中1,870万股华泰保险股份由国泰君安创投公司购得。上述股权转让的全部款项已于2013年收讫。

      (2)本公司子公司国泰君安创投公司为投资管理公司提供投资管理顾问服务

      2012年,国泰君安创投公司与投资管理公司签订了《关于江苏旷达股权投资及投后管理等相关事项的投资管理顾问协议》,就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投后管理过程中所提供的投资管理顾问服务收取业绩报酬。投资管理公司已根据协议于2012年向国泰君安创投公司支付全部服务费用988.07万元,占投资管理公司2012年度营业支出比例为9.13%。

      (3)本公司与国资公司终止资产回转

      2001年,本公司与国资公司签署相关的资产置换和资产回转协议,以逾期债权与国资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和现金资产进行置换,并约定如本公司在2003年6月30日未能实现上市,双方各自回转置换的资产。2003年6月30日,本公司未能实现上市。后经协商,双方同意将回转期限延长至2006年12月31日,但本公司未能于2006年12月31日实现上市。

      2007年4月5日,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扩股方案,其中包括向国资公司定向增发4亿股。2007年4月12日,本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与国资公司签署了有关的增资协议和资产回转终止协议,约定在本公司完成上述增资后,国资公司终止资产回转。

      2012年2月24日,上海证监局核准本公司增资事项。2012年3月7日,本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2012年3月16日,国资公司向本公司发函确认终止资产回转。

      (4)本公司受让国际集团持有的上海证券51%股权

      2014年5月19日,本公司与国际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受让国际集团持有的上海证券51%股权,受让价格为357,102.0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30%的股权转让价款,即107,130.60万元。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应在2015年5月19日前向国际集团支付剩余的249,971.40万元股权转让款。

      (5)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证券向国际集团借入次级债

      2013年9月,上海证券与国际集团签订借入次级债务合同,借款金额10亿元,借款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5.4%/年;2014年4月,上海证券与国际集团签订展期合同,将上述借款展期6个月。2014年10月,上海证券向国际集团偿还了上述次级债务。

      2014年10月,上海证券与国际集团签订借入次级债务合同,借款金额10亿元,借款期限10个月,借款利率5.7%/年。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对国际集团的应付利息为981.67万元。

      (6)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证券为国际集团提供法人股的股权托管服务

      2002年以来,上海证券与国际集团签订了一系列关于法人股的股权转让协议,国际集团已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但一直未办理股权的过户手续。受国际集团委托,上海证券为国际集团提供相关法人股的股权托管服务,其中2014年度代国际集团收付现金股利223.97万元。2014年10月,上海证券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所托管的法人股全部过户给国际集团,上述股权托管服务已终止。

      (7)购买并持有上海国际信托管理的信托计划产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海证期货持有上海国际信托管理的“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合计916,371,333份,占上海国际信托管理的“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总份额的3.42%。

      (8)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债券

      最近三年,关联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认购了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券、短期融资债券及短期公司债券,认购金额及其占公司融资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表3-32 单位:万元

      ■

      注:公司融资总额(生息负债)=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额资产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9)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股票及债券承销服务

      ①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股票承销服务

      2014年,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承销协议,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优先股承销服务,承销金额30亿元,并收取了1,335万元承销费,占公司2014年度承销费收入0.98%。

      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债券承销服务

      2014年,公司向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城投提供债券承销服务,承销金额及收取的承销费情况如下:

      表3-33 单位:万元

      ■

      2014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债券承销服务收取的承销费收入占公司股票、债券承销费总收入的比例为1.27%。

      3、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最近三年本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中,本公司与国际集团签署协议受让其持有的上海证券51%股权,并按协议约定支付了30%的股权转让价款,目的是为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一参一控”的监管要求,解决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最近三年本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占本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及营业支出比重较低,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

      本公司将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目前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正常经营。

      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及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2、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其他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15年5月14日对本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及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最近三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相关合同的签署,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将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目前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正常经营。

      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及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2、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其他股东利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1、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15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5名,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3-34

      ■

      2、董事简历

      杨德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董事长、党委书记。1989年7 月起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二部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2000年7月起兼任上海上投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起历任国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国际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2004年2月起兼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7月起任国际集团总裁助理、国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起任国际集团总裁助理;2008年4月任国际集团副总裁、党委委员,2009年8月起兼任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2月起任国际集团副总裁、党委副书记;2014年9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副书记;2014年11月起任国泰君安总裁、党委副书记;2015年1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书记、总裁;2015年5月起任国泰君安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2015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工程研究生班毕业,现任国泰君安总裁、副董事长。1987年7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信贷员;1992年10月起任国泰证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1994年3月起任国泰证券发行部副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1999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债券业务一部总经理、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经理、总监;2003年10月起任国泰君安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监;2005年11月起任国泰君安副总裁兼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监;2006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副总裁;2015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总裁;2015年9月起任国泰君安总裁、副董事长。

      傅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国际集团副总裁兼国资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起任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起任国际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1年11月起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5月起任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起任上海国际信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14年5月起任国资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5年2月起任国际集团副总裁兼国资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钟茂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9年4月出生,民建会员,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际集团运营总监、战略研究部总经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2月起历任东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改制办副主任;2003年1月起历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副处长、金融稳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金融稳定处处长、金融机构服务处处长、市属金融国资监管服务处处长;2015年1月起任国际集团运营总监、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邓伟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现任国际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990年8月在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参加工作,任讲师、党总支副书记;1997年3月起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1999年7月起担任复旦大学人事处副处长、人才引进办公室主任;2001年1月起任上海天诚创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1月起任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5月起任国资公司副总裁兼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CEO;2014年10月起任国际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7月出生,汉族,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国资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0年7月在上海国际信托参加工作;2003年12月起历任国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融资安排部项目经理、经理;2008年12月起历任国际集团资产管理公司融资安排总部总经理、项目开发副总监;2010年8月起历任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风险合规负责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15年4月起任国资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熊佩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行政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深圳投控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1983年7月参加工作至1991年4月,任原煤炭工业部及中国露天煤矿总公司、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干部;1991年4月起任中煤深圳公司计财部会计、副经理;1995年1月起至2007年11月历任中深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深圳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高新科技工业村发展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斯贝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及财务总监、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1月起任深圳市国资委(局)总经济师、党委委员;2011年起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2014年5起任深圳投控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

      王勇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深圳投控副总经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任美国数字设备(中国)公司财务分析师、财务经理;1993年起任深圳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科员;1998年6月起任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经理;2005年8月起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3月起任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起任深圳投控副总经理。

      刘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城投副总裁。1975年1月参加工作,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服役;1983年3月起任上海耐火材料厂主办会计;1987年8月起任上海冶金工业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3年4月起任上海永新金属软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9月起任上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2000年12月起任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4月起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水务事业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2月起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生产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7月起任上海城投副总经济师;2008年1月起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起任上海城投副总裁。

      庹启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国泰君安董事、党委委员及国联安基金公司董事长。1990年7月起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1993年5月起历任君安证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君安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部经理、君安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君安证券副总裁;1999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副总裁、党委委员;2011年5月起任国泰君安董事、党委委员;2013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公司董事长。

      马蔚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4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香港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1968年参加工作;1972年10月起任辽宁锦州铁路局大虎山工务段职员;1982年8月起任辽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职员、副处长、副秘书长;1985年6月任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处长;1986年6月起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处长;1988年3月起任人民银行办公厅处长;1991年1月起任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副司长;1992年8月起任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分局局长;1998年12月起至2013年6月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行长、行长、行长兼党委书记。

      施德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4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现任国泰君安独立董事。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起在卢湾区中心医院工作,先后任党总支委员、团总支书记;1982年8月起任卢湾区团委副书记、宣传部长;1983年7月起任上海市总工会卢湾区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区委委员;1984年7月起历任卢湾区委组织部长、区委委员、区委副书记;1992年2月起在上海市民政局工作,历任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等职;2003年4月起历任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期间兼任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董事长;2007年8月至2012年4月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曾兼任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董事长。

      陈国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1984年参加工作,1984年7月起任厦门大学助教;1988年7月起任香港鑫隆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1991年7月起历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美国农化公司财务经理、石油财会部总经理、财务本部副部长;1997年5月起任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公司副总裁;1999年2月起任历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总会计师;2010年4月起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5年5月起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凌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研究员,现任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70年12月起任北京地质局工人、团委干部;1982年7月起任北京市体改办干部、副处长;1989年4月起历任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处长、处长、副所长;2000年6月起任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2001年8月任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2003年12月起任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2005年7起历任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稳定部主任、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总部副主任;2014年7月起任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副组长;2015年1月起任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庆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高级律师,现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1975年参加工作,1975年3月起任安徽蚌埠市第二十一中学教师;1982年1月起任安徽大学助教;1987年8月起作为交流律师曾任职于香港和英国的律师行;1989年4月起任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1993年10月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并担任执行合伙人;2002年9月起任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

      (二)监事

      1、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7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3名,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3-35

      ■

      2、监事简历

      商洪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副行长;1994年12月起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2年2月起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15年10月起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政治处文化教员,上海无线电二十一厂质量科检验员;1987年起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1995年起任中共上海市委研究室科教文处副处长;2000年起任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2002年起兼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2005年9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8年3月至2014年12月兼任国泰君安工会主席;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兼任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2013年4月起兼任国泰君安监事会副主席。

      滕铁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1985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一汽底盘厂工艺员、科长;1991年3月起任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1991年9月起任一汽对外经济贸易处处长助理;1994年2月起任一汽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其间先后兼任一汽大宇第一副总经理、一汽烟台项目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计划财务部部长;1998年11月起任一汽集团公司专务经理兼计划财务部部长;2000年8月起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邵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1985年7月起任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1989年8月起任国家统计局科研所社会经济研究室干部、副主任;1993年1月起任深圳市能源总公司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6月起历任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常务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副总经理;2008年1月起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海电厂筹建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4月至今兼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四、五、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08年8月起任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詹灵芝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75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西后车间团总支副书记、生产技术科党支部书记,安庆纺织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纺织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企业家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国棉纺织协会副会长,中国麻纺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共安庆市市委委员,安庆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汪卫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纪委委员、总部直属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烟草公司财务物价处、深圳卷烟厂财务部、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1994年起历任君安证券稽核室副主任、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1999年8月起历任国泰君安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国泰君安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兼子公司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兼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雪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稽核审计部总经理。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冶金部第一冶金地质勘探局财务处、华北有色公司安阳物探大队财务科、石家庄钢铁厂财务处负责人;1997年起任君安证券石家庄营业部财务经理;1999年8月起历任国泰君安石家庄建华南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营销总部副总经理;2005年7月起任国泰君安计划财务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2月起任国泰君安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基本情况

      (下转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