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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69版)
    2015-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69版)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四、会计制度和主要会计政策

      (一)会计年度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三)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除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不含未分配利润项目)以发生时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外,资产、负债、损益类项目均以合并财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短期投资(报表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1、取得的计价方法

      取得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相关税费计价。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短期投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

      年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提取或调整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按单项投资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

      3、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

      短期投资待处置时确认投资收益。在持有期间分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冲减投资成本或相关应收项目。

      (七)坏账核算方法

      1、坏账的确认标准

      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本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八)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取得时的成本,按发生的实际成本确定,包括相关的税金、手续费等。

      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能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3、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所确认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若合同规定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平均摊销。若合同未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在财会[2003]10号文件颁布(2003年3月17日)之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财会[2003]10号文件颁布之后,计入资本公积。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分别借方或贷方进行摊销或者计入资本公积的,因追加投资产生新的股权投资差额,按财会[2004]3号文处理。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

      期末,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逐项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九)固定资产计价,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和折旧率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期末,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逐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十)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取得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的摊销

      采用直线法摊销。相关合同与法律两者中只有一方规定收益年限或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规定年数的期限平均摊销;两者均规定年限的,按孰低者平均摊销;两者均未规定年限的,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期末,对于因被其他新技术替代、市价大幅下跌而导致创利能力受重大不利影响或下跌价值预期不会恢复、以及虽超过法律的保护期限但仍有部分使用价值的无形资产,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1、开办费转销方法

      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损益。

      2、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二)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若金额较小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专门借款的利息、溢折价摊销、汇兑差额开始资本化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资产项目发生非正常中断且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时,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资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普通借款的费用和不符合资本化规定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均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十三)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和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

      2、职工薪酬的确认原则、标准与计量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包括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应由投资事项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长期投资费用。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接受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十四)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

      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依据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原则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十五)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十六)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朱旭东

      签署日期:2015年11月16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喆 杨晓骋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宁敏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15年11月16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浦东科投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浦东科投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浦东科投关于本次协议收购的董事会决议、有关当事人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4、浦东科投与三林万业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5、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6、浦东科投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在前6个月内其持有或买卖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7、浦东科投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8、浦东科投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9、浦东科投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1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1、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1、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云韶

      联系电话:021-5036771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9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朱旭东

      签署日期:2015年11月16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 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朱旭东

      签署日期: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