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财富
  • A5:研究·市场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交所
    《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
    发行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相关情况的补充公告
  •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
    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进展情况的公告
  •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宝兴业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  
    2015年11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B7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5版:信息披露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交所
    《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
    发行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相关情况的补充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
    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进展情况的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宝兴业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15-07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163,830,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5人,代表股份8,79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共7人,代表股份172,626,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4%。

      董事长罗庆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何非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龚星铭律师、张渊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袁晓林先生、段兴普先生、王恒先生、杨平先生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何绍文先生、陈立泰先生、唐清利先生、逯东先生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杜全虎先生、杨晓玲女士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何非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广安区、岳池县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有关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决议通过议案说明:第1项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2、有关回避表决的情况说明:第1项议案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星铭律师、张渊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龚星铭律师、张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广安爱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签字页;

      2、经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