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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12康得债” 票面利率不调整暨
    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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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4版:信息披露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康得债” 票面利率不调整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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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增加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11月17日起,中信银行开始代理销售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仅限场外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981,B类份额基金代码:001982),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办理开户以及本基金A、B类份额的认购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文化大厦

      法人代表: 常振明

      联系电话: (010)65550827

      传真电话: (010)65550827

      联系人员: 常振明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bank.ecitic.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封闭期份额折算、分离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基础份额为“富国汇利”,代码“161014”)自2015年11月13日起,进入封闭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2015年11月13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富国汇利份额进行了份额折算,并对折算后的场内富国汇利份额按照7:3的比例分离为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场内简称:汇利A,代码“150020”)和富国汇利分回报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场内简称:汇利B,代码“150021”)。现将相关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的结果

      份额折算基准日(2015年11月13日)富国汇利份额折算结果如下表:

      ■

      注:1、折算后,场内富国汇利份额539,104,312.00份,场外富国汇利份额1,095,727,236.44份。

      2、因场内份额折算需取整数,故上述表格内折算后份额数存在尾差。

      二、份额分离的结果

      封闭期首日场内富国汇利份额按7:3分离为汇利A份额和汇利B份额,分离后,场内汇利A份额为377,373,018.00份,场内汇利B份额为161,731,294.00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富国汇利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按7:3的比例对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富国汇利份额进行了分离。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后的份额。

      三、恢复交易

      汇利A、汇利B份额将于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30复牌。

      四、重要提示

      (一)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免长途话费)。

      (二)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 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关于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汇利A、汇利B份额恢复交易及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基础份额为“富国汇利”,代码“161014”)以每个封闭期首日为折算基准日,首个封闭期首日即为2015年11月13日,对该日日终登记在册的富国汇利份额办理份额折算和分离业务。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场内简称:汇利A,基金份额代码:150020)和富国汇利分回报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场内简称:汇利B,基金份额代码:150021)将于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30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1月17日汇利A、汇利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1月16日的汇利A、汇利B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分别为1.000元和1.000元。2015年10月14日的汇利A、汇利B的收盘价分别为1.094元和1.483元,与2015年11月1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5年11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