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5-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73 号),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后续手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 十一月 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