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8版)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960.45万元,净资产786.21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115.56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7,312.33万元,净资产1,564.20万元,2015年1-9月实现净利润-126.25万元。
(5)江西江煤大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江煤大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9日,是安源煤业控股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实收资本1,300.00万元,安源煤业持股比例为65%,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销售。
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1,300.00万元,净资产1,300.00万元,2015年1-6月实现净利润0万元。
2、二级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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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9日,是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批发、零售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715.89万元,净资产18,688.79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1,505.96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149,816.05万元,净资产16,463.14万元,2015年1-9月实现净利润-1,796.58万元。
(2)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3日,是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25,578.73万元,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销售、煤炭精选加工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805.75万元,净资产30,220.27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585.65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112,097.61万元,净资产28,127.10万元,2015年1-9月实现净利润-2,127.96万元。
(3)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30日,是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7,500.00万元,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80%,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洗精煤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3,315.03万元,净资产-13,996.43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3,785.87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23,168.62万元,净资产-16,747.35万元,2015年1-9月实现净利润-2,761.61万元。
(4)江西仙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仙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8日,是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750.00万元,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2.69%,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采掘、洗选;煤炭及其附属产品销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6,666.64万元,净资产2,132.77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1,808.12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6,524.81万元,净资产567.48万元,2015年1-9月实现净利润-1,570.26万元。
(5)江西景虹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景虹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7日,是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1%,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矿产品、有色金属、机械设备配件、五金交电、办公设备、汽车配件、农副产品、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证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696.49万元,净资产1,076.38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81.96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1,395.96万元,净资产1,202.64万元,2015年1-9月实现净利润126.26万元。
(6)江西丰城扬长洁净煤有限公司
江西丰城扬长洁净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3日,是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1%,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洗选加工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7,110.71万元,净资产-562.54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892.51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6,595.55万元,净资产-1,025.98万元,2015年1-9月实现净利润-463.44万元。
3、三级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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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3日,是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控股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持股比例为51%,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销售,燃料油(闪电大于100℃),渣油、重油、沥青、石油助燃剂销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2,849.32万元,净资产1,100.93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1,004.27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32,195.40万元,净资产514.31万元,2015年1-9月实现净利润-586.62万元。
(2)萍乡市众鑫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萍乡市众鑫矿建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17日,是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建筑业;机电安装、机械安装;土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服务;物资供应。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40.07万元,净资产3.21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96.79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132.35万元,净资产-66.29万元,2015年1-9月实现净利润-69.51万元。
4、参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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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6日,是安源煤业参股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安源煤业持股比例为6.11%,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冶炼焦炭及销售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48,476.93万元,净资产9,327.10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2,422.41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37,285.84万元,净资产4,680.57万元,2015年1-9月实现净利润-4,278.05万元。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江能集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经营集团内全部省属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直接向省人民政府负责。公司于2000年6月由原江西省煤炭厅转制设立而成,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17号,法定代表人为徐开云,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474万元,经营范围为: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系统内产权交易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能集团主营煤炭生产、洗选加工,同时经营煤焦化和工程施工、玻璃建材、客车制造、电力等产业。近年来,江能集团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连年进入中国煤炭工业50强、江西企业10强、2012年中国工业企业500强,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优秀企业”,获“江西工业崛起年度贡献奖”、“江西工业三年翻番先进单位”、“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业崛起先进单位年度贡献奖”等称号,为江西省首届最具社会责任感杰出企业,列2014中国企业500强第446位。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负责人为陈德勤。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江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于2004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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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2
公司现有董事9名(包括独立董事3名),监事5名,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第五届监事会于2015年2月16日届满。2015年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安源煤业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导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相应顺延。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进程,在确定换届时间后另行公告。在公司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一)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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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仕先生:195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丰城矿务局机修厂工人、政治处干事、丰城矿务局政治部干事、科长、宣传副部长、政治工作处处长、宣传部长、丰城矿务局办公室主任、丰城矿务局副局长、党委常委、丰城矿务局党委书记、江能集团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萍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安源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江能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江能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胡运生先生:1963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萍乡矿务局安源煤矿技术员、副区长、区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白源煤矿副矿长,安源煤矿矿长,萍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安源煤矿矿长,萍矿集团公司总经理,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能集团党委副书记,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慎勇先生:1962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工,中共党员。曾任丰城矿务局建新矿技术员、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丰城矿务局副总工程师、代总工程师、丰城矿务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常务副局长、丰城矿务局局长,现任江能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李松先生:196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大光山煤矿财务科会计,江西省煤炭工业厅财务处主任科员,江西省棠浦煤矿副矿长,江西省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江能集团财务处处长、副总经济师兼江煤投资总经理,副总经济师兼销运公司董事长,江能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能集团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公司董事。
郜卓先生:1963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太原汽车制造厂技术员,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教师,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股改办副主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公司董事。
张抵霜先生:1978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实业投资部项目经理、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董事。
吴明辉先生:194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农业经济师。曾任江西省国资办主任,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江西省政协常委。现已退休,任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王芸女士:1966年5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会计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共党员。曾任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系财务会计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和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铁道财会学会特聘理事,安源股份、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孙景营先生:1965年6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高级经理,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乾景金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瑞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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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小桥先生:195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丰城矿务局尚二矿团委书记,江西省矿建公司二处团委书记,洛市矿务局审计监察处处长,丰城矿务局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江能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法务处处长,江西省国资委派驻江能集团法务总监。现任江能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公司监事会主席。
龙丽飞女士:1974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业务主管,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企管内控中心总经理,公司监事。
曾昭和先生:1966 年1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职业指导师、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煤田地质局干部,江西省煤炭厅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江能集团劳动保障处处长。现任江能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监事。
林绍华先生:1964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萍乡矿务局青山煤矿技术员、副区长、区长,白源煤矿副区长、安全科长、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科长、副矿长,巨源煤矿副矿长,新洛煤电公司副董事长,巨源煤矿副矿长、矿长,青山煤矿矿长,萍矿集团副总工程师兼青山煤业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萍矿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江西煤业萍乡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职工监事。
胡圣辉先生:1960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丰城矿务局坪湖煤矿工人、组长、班长、副区长、党支部书记、区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流舍煤矿副矿长、主任,丰城矿务局救护大队党总支委员、大队长,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丰城矿务局副局长、局长。 现任江西煤业丰城分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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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运生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
易光藕先生:196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英岗岭矿务局东村矿技术员、开拓区副区长、区长、回采区区长、掘进区党支部书记、副矿长、矿长、安全局长,英岗岭矿务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总工程师、局长,新余矿业公司总经理,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国尧先生:196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煤炭厅生产协调处科员、主任科员、江西省煤炭厅生产协调处副处长,江能集团安全生产处处长、生产处处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兰祖良先生:195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煤矿机械厂工人、财务科会计,煤矿工人疗养院庐山疗养所九江中转站会计,江西省煤炭厅财务处主任科员,江能集团资产运营处副处长、处长、财务处处长,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曹鸿霞女士:1966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东风制药厂淀粉糖车间团支部书记、厂团委干事、团委书记,江西东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处副处长,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市场开发部部长,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监察室副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兼老干处处长,南昌市青山湖区副区长兼昌东工业园区副主任,江能集团工会副主席,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姚培武先生:196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萍乡矿务局财务处会计、主办会计、经营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科副科长、财务管理科科长,萍矿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科科长,安源股份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主任,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谭亚明先生:1960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煤管局财务处会计,江西省地方煤炭工业公司会计,江西省煤炭厅财务处科员、主任会计师、副处长,莲花县副县长(挂职),江西省煤炭厅财务处调研员(正处级),江能集团副总会计师,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皮志坚先生:1960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英岗岭矿务局建山矿工人、局党委宣传部干事、伍家矿政工办副主任、伍家矿工会主席、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江能集团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保卫处处长,江能集团副总经济师,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余子兵先生:196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省煤炭地方公司安全科干部,省煤炭厅通风处干部、副主任科员、安全监察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江能集团安全生产处副处长、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企业的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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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9年5月7日至2015年8月17日,李良仕任江能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2015年8月18日起任江能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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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七、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概述
发行人最新的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煤炭精选加工、煤炭经营(上述三项限分支机构经营),煤层气开发利用,对外贸易经营,矿产品销售,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仓储服务,货运代理,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科学研究、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
2002年上市初期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煤炭生产及煤矸石发电、客车及客车空调制造,后逐步增加焊接材料、重工机械、钢骨架塑料复合管生产等;2005年,发行人主营业务变更为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客车制造、水泥生产等;2006年,发行人主营业务变更为煤炭生产和销售、客车制造、浮法玻璃和玻璃深加工。为改善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将其所控制的优质煤炭资源注入上市公司,同时置出上市公司原有的玻璃、客车制造资产及业务,从而完成公司煤炭业务及资产的整合。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发行人主营业务转型为煤炭采选及经营。
发行人煤炭工业业务主要产品有冶炼精煤、洗动力煤、混煤、筛混煤、洗末煤、块煤等(煤种主要包括主焦煤、1/3焦煤、无烟煤、贫瘦煤、烟煤等),主要销往江西省内外(80%在江西省内)钢铁厂、火电厂、焦化厂;公司的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主要为煤炭贸易(主要为动力煤、精煤)以及矿山物资贸易(主要为钢材及燃料油贸易)。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
1、煤炭工业业务板块
发行人2012年初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转型为煤炭采选及经营。截至目前公司拥有江西煤业、曲江煤炭、江西煤业销售公司、江西物资供应公司、江西煤炭交易中心等12个子公司(5个一级子公司、5个二级子公司、2个3级子公司);发行人拥有21个处于生产状态的煤矿,核定年原煤生产能力744万吨,分布在江西省萍乡市、新余市、宜春市、景德镇市、吉安市,江西煤业分别设立萍乡、丰城、新余、景德镇等分公司,按照属地原则对区域内矿井及辅助单位进行管理,由本部及物资供应、销售运输分公司统筹负责管理对外销售、运营等事宜。江西煤业萍乡分公司管理高坑煤矿、安源煤矿、青山煤矿、杨桥煤矿、白源煤矿、黄冲煤矿、巨源煤业。江西煤业丰城分公司管理曲江煤炭、建新煤矿、坪湖煤矿、尚庄煤矿、山西煤矿、流舍煤矿(山西煤矿、流舍煤矿由新洛煤矿管理)。江西煤业景德镇分公司管理沿沟煤矿、涌山煤矿、东方红煤矿、仙槎煤业。江西煤业新余分公司管理天河煤矿、东村煤矿、桥二煤矿、伍家煤矿(桥二煤矿、东村煤矿、伍家煤矿由英岗岭煤矿管理)。
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煤矿资源储量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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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江西省特有的地质条件,省内煤矿规模普遍较小,公司现有煤矿亦较为分散,对某一单一煤矿的产能依赖性较小。公司上述煤矿权属清晰,证照齐全,煤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由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统筹下达各矿井的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主要包括原煤产量、开拓进尺、安全指标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出矿井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采区工作面接替计划;安全部门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各矿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包括生产准备、掘进、采煤、机电、运输、通风、调度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矿井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制度,全面执行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司正常安全生产,为矿山的可持续开采打下基础。
据上表统计可见,公司矿山平均服务年限16年,未来公司将择机收购江西省内外的优质煤矿资源。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拥有和控制江西省内外煤炭资源储量近10亿吨,其将会按照承诺将成熟的矿产资源陆续注入公司。因此,公司矿山的可持续开采及产能的稳定性有较好的保障。
公司与煤炭用户建立长期的销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最大程度上稳定煤炭的销售市场,发挥煤炭销售信息平台作用,推进煤炭销售有序、可持续发展。公司产品实行统一销售管理,由其江西煤业销售公司负责煤炭产品对外销售,实行统一对外销售、统一订货、统一运输、统一结算、统一处理商务纠纷。
发行人煤炭工业板块业务主要指自产煤炭的开采及销售。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自产煤炭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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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应对原煤产量下降影响,公司采购外来煤炭入洗或直接销售,本表统计的自产商品煤包含采购的原煤。根据发行人自身的经营数据分类,选煤包括:块煤、混煤及其他选煤;洗煤包括:冶炼用精煤、其他用精煤、洗混煤、洗末煤及其他洗煤。
发行人所产原煤,一部分入洗,洗选后进行分类销售,一部分直接销售。江西省煤炭供求矛盾突出,省内煤炭需求旺盛,本地供需缺口持续扩大,发行人作为省内唯一一家大型煤炭工业企业,煤炭产销基本保持在一致水平。
2、煤炭及物资流通板块
公司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主要指煤炭贸易及矿山物资贸易,公司从事煤炭贸易业务的平台主要由江西煤业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构成。自2012年8月份起,公司煤炭贸易业务由江西煤业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除自产煤炭销售外,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煤炭贸易(不含焦炭等)经营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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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煤炭贸易主要产品为动力煤、精煤。公司煤炭贸易尚处于发展阶段,初期以迅速扩大规模占取江西省内煤炭用户市场份额为主要发展目标之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销售规模分别为84.89亿元、64.27亿元、37.37亿元和19.02亿元,规模较大,但呈逐年递减趋势,主要系公司根据煤炭市场不景气的行情进行了灵活调整。2013年以来,公司积极调整煤炭贸易结构,加快完成煤炭物流体系建设及推进煤炭加工储备基地布点建设,打造新的煤炭供应链模式,逐步向加工型煤炭贸易转型。抓紧与商品煤营销的上下游即煤炭生产企业和用煤企业建立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和代理关系,把握市场主导权,逐步体现煤炭物流贸易的规模效益及煤炭贸易与自产煤炭业务的协同效应。
矿山物资销售方面,公司主要通过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作为矿山物资销售之业务平台,主要为确保公司所属煤矿生产的正常物资供应,通过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有效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同时,利用市场资源开展部分矿山物资贸易业务。公司的矿山物资销售主要为钢材、燃料油及少量其他物资销售,该业务是公司贸易业务的有效补充。
(三)发行人煤炭工业工艺流程
1、采煤工艺
采煤方法及生产工艺为井下水平分层分区段倾斜长臂后退式采煤法,采用炮采和风镐落煤,顶板采用自然垮落法,工作面采用液压支柱支护,运输设备采区采用刮板运输机运煤,皮带集中上、下山和区段平巷采用皮带运输机运煤。矿井采用大倾角皮带运输运煤。
① 回采工艺流程
回采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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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综采工艺流程
综采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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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掘进工艺流程图
掘进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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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洗(选)煤工艺
① 公司建新煤矿洗煤工艺:采用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和浮选柱联合工艺。洗选煤工艺流程图如下:
建新煤矿洗煤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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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公司安源煤矿、高坑煤矿、白源煤矿、天河煤矿、坪湖煤矿选煤工艺采用数控跳汰-浮选联合生产工艺。
数控跳汰浮选联合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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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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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转型为煤炭采选及经营,主营业务收入不再包括玻璃及客车制造业务收入。
自产煤炭规模方面,公司努力提高煤炭产品质量,加大新市场新用户开拓力度,在煤炭市场走弱及煤炭价格下行的情况下,基本均能实现商品煤的产销平衡。2013年,受资源赋存条件、生产条件变化以及曲江公司“9.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影响,公司所属的21个煤矿合计完成原煤产量693.44万吨,同比减少10.7万吨。为应对原煤产量下降影响,公司积极采购外来煤炭入洗,全年生产商品煤721.17万吨,同比增加54.83万吨;全年销售商品煤717.50万吨,同比增加51.78万吨。2014年,受资源赋存条件、生产条件变化及市场变化影响,公司自产原煤产量665.39万吨,同比减少28.05万吨,外购原煤73万吨,全年生产商品煤706.53万吨,同比减少14.65万吨;全年销售商品煤694.99万吨,同比减少22.51万吨。2015年1-9月,公司自产原煤产量416.77万吨,同比减少68.75万吨,外购原煤13.22万吨,生产商品煤394.14万吨,同比减少65.21万吨;销售商品煤371.75万吨,同比减少67.13万吨。
煤炭贸易方面,公司大力推进煤炭物流体系建设,在长江流域的九江市投资建设具备储存、加工、配送等功能的江西煤炭储备中心。2012年公司按照“一个中心,多个物流节点”的煤炭流通网络体系构想,收购了赣中煤炭储运公司,完成赣中地区储运配煤中心建设。与煤炭生产企业和用煤企业建立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和代理关系,2012~2014年公司煤炭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84.89亿元、64.27亿元和37.37亿元。2015年1-9月,公司实现煤炭贸易销售收入19.02亿元,同比减少13.42亿元。煤炭贸易收入下降主要是受煤炭市场变化及煤炭价格下行等影响,公司主动压缩贸易规模。
矿山物资销售方面,主要为确保公司所属煤矿生产的正常物资供应,通过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有效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并且利用市场资源开展部分矿山物资贸易业务。2012年公司实现矿山物资销售收入36.74亿元,同比增加27.43亿元。2013年公司实现矿山物资销售收入68.93亿元,同比增加32.19亿元。2014年公司实现矿山物资销售收入33.65亿元,同比减少35.28亿元。2015年1-9月,公司实现矿山物资销售收入3.39亿元,同比减少29.99亿元。矿山物资贸易业务是公司收入及利润的有益补充,随着市场下行,公司主动压缩了贸易规模。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行业特点
1、煤炭行业基本情况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在一次能源结构中占70%左右。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煤炭工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作为现代工业文明的基石,煤炭既可以用作燃料也可以通过干馏、气化等方式分离出众多重要的工业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2013年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34.00亿吨标准煤,原煤占75.60%,消费总量为37.50亿吨标准煤,煤炭占66.00%。虽然近几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有所下滑,但仍然占主体地位,而且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在没有重大能源技术变革和新的主体能源出现的情况下,其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
2000-2013年我国能源生产总量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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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00-2013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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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预计到2015年,我国煤炭生产能力将达到41亿吨/年。其中:大型煤矿26亿吨/年,占总能力的63%;年产能30 万吨及以上中小型煤矿9亿吨/年,占总能力的22%;年产能30万吨以下小煤矿控制在6亿吨/年以内,占总能力的15%。在企业发展方面,将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其合计煤炭产量将占全国的60%以上。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煤炭消费量也将持续增加。考虑到调整能源结构、保护环境、控制PM2.5污染等因素的影响,煤炭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明显下降。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限制粗放型经济对煤炭的不合理需求,降低煤炭消费增速,也是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预测到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将控制在39亿吨左右。根据国办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煤矿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更加严格,生产成本不断增加,煤炭工业实现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任务艰巨。
2、煤炭行业政策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煤炭行业的集中度较低,煤炭开采企业过于分散,小型煤炭生产企业众多,由此使得煤炭行业形成“多、小、散、乱”的格局,导致了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矿难频发等一系列影响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自2005年以来,为加强煤炭行业的资源整合力度,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等文件;2010年10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确定主要目标是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特别是小煤矿数量明显减少,形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012年以来,受市场需求下降、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滞后以及税费负担与历史包袱较重等因素影响,煤炭行业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价格下跌、企业亏损等问题,运行困难加大。为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提出:一、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二、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三、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四、提高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水平;五、营造煤炭企业良好发展环境。
2015年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对优化煤炭开发布局、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加强煤炭规划管理等工作,提出十条具体意见。
江西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江西省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2]209号)和《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7号)等文件,重点整顿无证开采、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各类矿山。
江西省为贯彻国务院[2010]46号《关于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文件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省内煤炭资源整合,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12年3月,省政府出台了《江西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知》(赣府厅字[2012]50号),通过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全省煤矿企业数量明显减少,生产规模明显扩大,逐步形成一批生产规模60万吨/年以上的骨干煤矿企业,全省原煤产量稳定在3000万吨左右。加大煤矿关闭力度,2014年底凡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未签订兼并重组协议的煤矿企业,由矿井所在地政府于2015年底前依法组织实施关闭,国土资源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要对企业及所属矿井依法注销所有证照。
3、煤炭行业的供求分析
(1)我国煤炭的需求规模
我国仍处在重化工阶段,是以基础装备产业、能源原材料工业发展为主导的阶段,庞大的经济体量和不断提高的工业化程度都将对能源和各种工业原料产生巨大的需求,2013年我国煤炭行业的表观消费量为40.2亿吨,同比增长2.81%。我国是全球煤炭强劲需求的主要推动者,煤炭消费雄踞世界各国之首。自从2005年以来,我国煤炭需求量不断上升,煤炭出口开始下降,煤炭进口量出现上升趋势。在2008年我国依旧维持着煤炭的净出口,但在2009年出现了煤炭净进口,且当年净进口量大于2005到2008年净出口量的总和,表明我国煤炭需求量呈大幅上升趋势,国内煤炭供应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国内需求,需要进口煤炭以补足缺口。
2005-2013年煤炭进出口及表观消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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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煤炭工业协会
(2)我国煤炭的供给规模
2000年起,我国煤炭行业产出呈现快速上升趋势,2013年原煤产量达到36.8亿吨,2014年1-9月原煤产量达到28.5亿吨,是全球第一大煤炭生产国,煤炭产量在全球产量中的份额占一半。
1990-2013年我国原煤产量及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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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从产量分布上来看,我国煤炭的产能超过三分之一主要集中在山西和内蒙古,北方多于南方,东南地区产量最少。
2014年我国主要产煤省份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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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相关网站搜集整理
(3)我国煤炭的供求矛盾
目前我国探明的煤炭储量达到5.60万亿吨,占世界总可开采储量的11.67%,位居世界第三,而石油和天然气分别仅占2.40%和1.20%。在我国一次性能源资源储量中,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占比分别为92.72%、5.21%和2.07%。从资源分布上来看,我国煤炭资源的整体分布格局是北富南贫,西多东少。从产量分布上来看,我国煤炭的产能主要集中在山西和内蒙古,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3年内地各省(市、区)煤炭基础储量中,排名前三的省份是山西、内蒙古和新疆,分别占38.38%、19.47%和6.62%,排名倒数三位的省份(市、区)是上海、西藏和广东,分别为0、0.01%和0.01%。江西省排名第22位,基础储量为3.97亿吨,占比0.17%。
2013年底我国内地各省(市、区)煤炭基础储量情况
单位: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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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我国煤炭消费市场的分布与资源分布不一致。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按照煤炭的自给自足能力,全国可以分成三个煤炭功能区,即煤炭调入区、煤炭调出区和煤炭自给区。三个功能区由七个煤炭规划区组成,其中:调入区包括京津冀、东北、华东和中南四个规划区;调出区包括晋陕蒙宁规划区;自给区包括西南、新甘青两个规划区。详见下表:
全国煤炭功能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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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从消费市场来看,西北和西南地区生产量和消费量相当,基本可以自给自足,少量可以外调;华北产量最富余,超过了本地区的消费量,可以给别的地区提供大量的煤炭外运;华东和中南地区都属于煤炭消费量远大于产量的地区,资源储量仅占全国的7%,且其中70%已被占用,该地区煤炭资源开发时间长、强度大,目前绝大多数煤田已经充分开发,尚未利用的保有资源储量可新增开发规模基本在“十二五”期间安排完毕;尚未查明的预测资源量多为零星区块,且埋藏较深,大多数难以单独建井,仅供矿井延深或难以利用。
《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预测到2015年,煤炭调出省区净调出量达16.6亿吨,其中晋陕蒙宁甘地区15.8亿吨,主要调往华东、京津冀、中南和东北地区,少量调往川渝地区;新疆0.3亿吨,主要供应甘肃西部、青海和川渝地区;云贵地区0.5亿吨,主要调往广东、广西和湖南等地。煤炭调入省区净调入16.6亿吨,其中华东、京津冀、中南和东北地区16.2亿吨,主要由晋陕蒙宁甘、云贵地区供应;川渝青地区0.4亿吨,主要由新疆供应0.3亿吨,其余由晋陕蒙宁甘补充供给。
总体而言,华东和中南地区供求矛盾最为突出,且这种矛盾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持续存在。
(4)我国煤炭的价格走势
2006年12月-2015年3月全国主要煤炭品种均价(周)走势图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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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煤炭的市场价格经历了2001年至2008年的持续快速增长,在2008年7月到达顶峰之后,当年煤炭价格一路回落。2009年以来,煤炭价格在国家4万亿投资的刺激下一直高位震荡,持续至2011年。从2012年开始,随着投资刺激过去,宏观经济下滑,煤价一路回落,2014年7月跌至低点。2014年8月15日,随着政府《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等遏制超产政策连续出台,煤炭供给收缩,超产得到有效遏制,2014年四季度煤价逐步上升。2015年以来,煤炭市场出现低迷,下游需求不旺,煤炭价格呈下降趋势。
4、影响煤炭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和我国以投资为主的经济结构对煤炭产生了庞大的需求
基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加大对绿色环保的重视,并提出了具体的节能环保的目标,对煤炭需求的增速会有一定的放缓。根据国家能源局的预测,2015年全国能源需求总量约为42亿吨标准煤。而2015年,我国除煤炭以外的一次能源可供量为15.14亿吨标准煤左右(石油8.79亿吨、天然气2亿吨、核电0.68亿吨、水电2.6亿吨,风电0.57亿吨、其他能源0.5亿吨标准煤)。煤炭将提供26.8亿吨标准煤的能源需求,占全国能源需求总量的63.8%,折合原煤量约38亿吨。而从火电、建材、钢铁和化工等四大主要用煤行业的需求角度分析,预计到2015年,全国工业用煤也将达到38亿吨。
②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决定了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主导地位
我国的长期以来的能源政策基本上坚持煤为基础、多元发展,形成煤炭为主体,电力为中心,油气、新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结构。相对于石油和天然气,煤炭在我国既具有储量优势,又具有成本优势,且分布也最广泛,因此煤炭也是我国战略上最安全和最可靠的能源。长期以来,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构成中均占60%以上,因此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以煤为主的能源供应格局不会改变。
③政策的连续出台规范行业发展,支持煤炭企业发展
2012年中国煤炭行业进入下行周期,诸多企业出现亏损,长期不能扭亏为盈,政府高度重视煤炭行业困境,出台一系列扶持煤炭行业的政策。
2014年8月,《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发布,要求所有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和承诺事项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2014年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在将各地区将煤矿生产能力在网站进行公示,并由煤矿负责人签署承诺书,承诺不会超能力生产。公众可以对超能力生产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对煤炭行业总量调控、优化布局、项目审批、产能管理等工作提出一系列具体意见,促进煤炭工业提质增效升级。2014年9月15日,发改委、环保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商品煤的硫、灰、发热量和其他有害元素含量进行了限定,超过限制的煤炭不准生产或者进口。2014年10月9日,中国财政部公布:“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2014年10月,《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颁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制定。同时,国务院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2015年1月1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到2017年,京津冀鲁4省市累计煤炭消费量减少8300万吨;2015年1月20日,产煤大省山西决定,2020年前原则上不再新配置煤炭资源,除关小上大、减量置换外,不再审批建设新的煤矿项目,严格控制煤炭产能。2015年3月,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逐步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对非法违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淘汰30万吨/年以下煤矿,通知制定了2015年各地淘汰煤矿的数量和产能计划,合计淘汰落后产能7779万吨/年,淘汰煤矿数量1254座。2015年4月,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生产煤矿必须按照公告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煤矿全年产量不得超过公告的生产能力,企业集团公司不得向所属煤矿下达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及相关经济指标。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方法、检查频次,对出现过超能力生产或可能存在超能力生产的煤矿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严格控制产量,防止超能力生产。2015年5月2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关于落实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相关治理措施的通知》。
(2)不利因素
①行业规范化政策的集中实施短时间内对煤炭企业的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政策性增支集中出台,煤炭开采成本面临上升压力。近几年,随着补还安全欠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等,煤炭生产成本增长较快。目前煤炭行业仍受到若干已经出台或正在酝酿出台的政策性增支因素影响,如2011年出台的资源税改革对焦煤资源税征收额度有所上调、入井津贴有所上升、建立工伤保险制度、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征收未利用采煤沉陷土地使用税、排污费等、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煤炭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如果不能形成上下游产品的价格传导,全部由煤矿企业负担,将对煤炭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影响。
②煤炭生产危险性高,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存在五大自然灾害,如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占三分之一产能的煤矿亟需生产安全技术改造,对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但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仍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对企业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影响。
③行业管理不到位
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分散、交叉重叠,行政效率低。资源开发秩序乱,大型整装煤田被不合理分割,不少企业炒卖矿业权,部分地区片面强调以转化项目为条件配置资源,一些大型煤炭企业资源接续困难。此外,煤炭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一些不具备技术和管理实力的企业投资办矿,存在安全保障程度低等问题。
④煤炭资源储量的有限性
我国煤炭总储量较为稳定,而随着近几年我国煤炭供求矛盾的加深,各地都加强了煤炭的勘探工作,但新发现的矿藏很难跟上我国煤炭需求年均2亿吨以上的增速。
综上,煤炭工业行业的供求情况影响着产品的价格波动,从而影响着煤炭企业的盈利情况;另一方面,煤炭企业需要不断地去占有更多煤矿资源来获得持续盈利。
5、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由于我国煤炭行业集中度较低,大型煤炭集团数量较少,行业中中小煤企数量众多,造成了我国煤炭行业技术水平整体相对较低的特点。目前,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采煤机械化程度高达100%,我国目前全行业平均只有40%左右(国有重点煤矿机械化程度较高,约达90%左右)。此外,中小型煤矿由于设备落后,采选效率较低,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2)煤炭行业的进入壁垒
我国对煤炭行业的经营实行严格的监管,任何进入煤炭行业的投资主体,从最初的探矿到最终的销售,煤炭企业都需要取得一定的证照后方可进行。煤炭企业开展业务,从最开始的探矿,到采矿,到最后的销售都有严格的管理体系,需要获得一系列的证照。企业进行探矿,必须拥有《探矿权资格证》;进行煤炭生产必须持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随着我国煤炭生产集约化、安全化、洁净化要求的提高,对煤炭生产的技术要求将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国煤炭生产已由半机械化为主转变为机械化、现代化为主,科技进步明显加快,一些重大的煤炭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性进展,行业技术壁垒逐渐显现。
此外,煤炭企业无论是探矿还是采矿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煤矿若要正常运转往往还需要进行交通、水、电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在安全生产及环保方面的投入,形成了进入煤炭行业的资金壁垒。
(3)煤炭行业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及季节性
煤炭与现代经济的发展有非常紧密的关系。煤炭行业的景气程度,也随着经济的波峰与低谷而交替出现。此外,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煤炭作为一种交易活跃的大宗商品,除了传统的商品属性外,其还拥有强烈的金融属性,表现为受到资本市场景气程度的影响,其价格可能出现泡沫或者低于生产成本的情况。
我国煤炭行业具有显著的季节性的特征。每年冬季,北方地区庞大的供暖系统的运转将大大提升煤炭需求。而我国煤炭约50%用于发电,冬季发电量的上升也将导致煤炭需求的上升。
(4)煤炭资源分布在区域之间有较大差异
我国煤炭资源的储量呈现北富南贫,西多东少的格局。煤炭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导致我国煤炭市场呈现出显著的区域性特征。
(六)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1、区域资源优势突出,主导江西省煤炭供给格局
发行人是江西省最大的煤炭工业企业,拥有萍乡、丰城、新余以及景德镇四个矿区主要的煤炭经营资产,占有江西区域内最多以及最优质的煤炭资源,在江西省内煤炭资源优势突出。
受地质条件的影响及历史原因,江西省缺乏大型煤矿,主要的煤炭产量由分布在全省各地的、数量庞大的小型煤矿提供,无法与公司形成有效竞争。近年来公司产量占江西省煤炭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左右,根据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的统计,江西省内所有在产煤矿中,年产20万吨以上的煤矿均为发行人所有。除发行人以外,江西省本地的煤炭生产及经营企业规模较小,无法与发行人形成有效竞争。发行人在江西省煤炭供需格局中拥有突出的地位,对江西省煤炭价格的形成有重要影响。
2、复杂地质条件下煤炭开采的经验及技术优势
受地质条件的限制,江西省大部分煤炭资源开采的条件较为复杂,煤田地质构造复杂,煤层多数不稳定,五大灾害齐全,不适宜大型机械化开采。长期在恶劣地质条件下的开采经验,使发行人逐渐积累了在复杂地质条件下的煤炭开采技术优势和高瓦斯综合治理的特有技术优势。
3、所处的区域市场供求矛盾突出,运营环境优越
发行人煤炭工业业务主要销售客户为江西省范围内的冶金、电力、焦化企业及部分煤炭贸易型企业,公司在江西省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附近省份的大型煤炭集团,如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由于江西省煤炭运输主要靠铁路和公路,运输限制较多,省外竞争对手运输成本较高,发行人相比较江西省外的竞争对手具有运距短、成本低的区域优势。
江西省内煤炭需求旺盛,本地供需缺口持续扩大。根据《江西省“十二五”煤炭发展规划》,预计201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9655万吨原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69.7%。全省煤炭产量3000万吨,净调入煤炭6655万吨。发行人煤炭产品销售市场相对稳定并有极大的拓展空间;外省煤炭进赣线路紧张,加之铁路运输价格的提高,难以缓解江西省煤炭供需紧张的状况。在相同的价格水平下,发行人煤炭供给的稳定性优于省外的竞争对手,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4、管理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行业信誉良好
发行人下属各煤矿的矿井设计、开采方式、工艺设备、安全、环保等方面均经过严格审批与验收,符合国家及江西省等地方相关监管部门的各项现行规定。针对煤矿生产的特点,公司制订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保证高效、安全生产,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发行人经过多年积累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遍布整个江西省内市场的营销网络,长期以来与众多煤炭用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并得到了行业内的普遍认可,这将为日后公司兼并重组收购整合煤矿、继续扩大产业规模带来有利影响。
5、具有较强的煤炭资源整合能力
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后,发行人在专业人才、企业文化、制度管理、成本管理、技术升级改造等方面进行了多方位的整合,逐渐形成了以焦煤及动力煤为主,煤炭开采、精选、营销和贸易服务为一体的现代煤炭生产经营、现代煤炭物流多元发展的产业体系。公司按照“一个中心,多个物流节点”的煤炭流通网络体系构想,大力推进煤炭物流体系建设。江西煤炭储备中心项目开工建设过半,通过收购赣中煤炭储运公司,完成赣中地区储运配煤中心建设,体现了公司作为省内煤炭资源整合者的能力。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拥有和控制江西省内外煤炭资源储量近10亿吨,其将会按照承诺将集团内部成熟的矿产资源陆续注入上市公司;同时,江西省煤炭兼并重组确定的资源配置向大型优势煤炭企业倾斜政策,也有利于公司在江西省内的煤矿并购整合以及未来煤炭新资源的获取。通过整合省内外优质煤炭资源,发行人的资源优势将在未来逐步显现。
(下转B2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