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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面向公众投资者)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为653.46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5.71亿元、29.04亿元和-16.90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95亿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4年度及2015年1-6月,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90亿元及1.27亿元,2015年1-9月,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84亿元。若本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状况进一步恶化,使得本公司在本期债券上市后出现连续两年亏损,本期债券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
三、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果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http://www.ccxr.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四、利率波动对本期债券的影响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公司主要业务受宏观经济及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本公司目前业务结构以有色金属、黑色矿业和黑色流通业务的三大核心主业,金融、科技和地产建设三大产业为延伸业务。该等业务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密切相关,特别是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价格在经济环境的影响下波动较大,将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
六、本公司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
近年来,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行业整体状况恶化的不利影响。2014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90亿元;2013年度及2014年度,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02亿元及-3.47亿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本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波动或恶化,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八、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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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 本期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5年7月2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确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5年7月30日,本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确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07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发行总额: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
(四)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10年期固定利率两个品种。其中7年期品种的初始发行规模为20亿元,债券简称为“15五矿03”,上市代码为“【】”;10年期品种的初始发行规模为20亿元,债券简称为“15五矿04”,上市代码为“【】”。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7年期品种,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10年期品种,不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7年期品种,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10年期品种,不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十)起息日:2015年11月20日。
(十一)付息日: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6至2022年每年的11月20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 2020年每年的11月20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5年每年的11月20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二)到期日: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到期日为2022年11月20日,10年期品种的到期日为2025年11月20日。
(十三)兑付日: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2年11月20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1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5年11月20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四)计息期限: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计息期限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22年11月19日止;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1月20日至 2020年11月19日止;
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计息期限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
(十五)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六)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七)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八)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十九)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一)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二十二)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三)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1.0%。
(二十四)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十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账户名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0200000319200048057
大额支付行号:102100000030
(二十七)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八)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一、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11月18日。
发行首日:2015年11月20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4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2015年11月20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4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A座
法定代表人:何文波
联系人:章晓钟、李萌
联系电话:010-60169543、010-60169676
传真:010-60163239
(二)联席主承销商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项目负责人:郭实、张海梅
项目其他成员:邓晶、周林、程子芫
联系电话:010-88027899、010-88026652
传真:010-88027190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项目负责人:黄宇昌、龙凌
项目其他成员:胡晓、叶滨、叶大祺
联系电话:010-60833532、010-60837502
传真:010-60833504
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项目负责人:徐逸敏、杨矛
项目组其他成员:孙利军、贾楠、康憬昊、郭晗、苏楠
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964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项目负责人:程刚、王亚升
项目其他成员:耿妍、裴磊、王琛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964
(三)分销商
1、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李长伟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010-88321991
传真:010-88321681
2、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魏庆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王文鹤
联系电话:010-66554162
传真:010-66555197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1号国宾酒店写字楼308室
负责人:孙广亮
承办律师:刘国山、徐俊峰
联系电话:010-68001688、010-68061302
传真:010-68006964
(五)会计师事务所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重揆、谢东良
联系电话:010-60169694
传真:010-62156158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永宏
联系人:谭宪才、解小雨
联系电话:010-88018730
传真:010-88018737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评级人员:罗彬璐、方雨茏、邹超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项目负责人:郭实、张海梅
项目其他成员:邓晶、周林、程子芫
联系电话:010-88027899、010-88026652
传真:010-88027190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B座
负责人:王珍军
联系人:杨雨宣、莫之博、杨昆
电话:010-66410055
传真:010-66411787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负责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聂燕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三、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5年6月30日,除下列事项外,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截至2015年6月30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五矿稀土(000831.SZ)725,087股股票,持有五矿发展(600058.SH)347,521股股票,持有金瑞科技(600390.SH)230,300股股票。
(二)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五矿发展(600058.SH)287,320股股票,持有株治集团(600961.SH)504,500股股票,持有金瑞科技(600390.SH)200股股票,持有中钨高新(000657.SZ)70,700股股票。
(三)截至2015年6月30日,UBS AG(持有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4.99%股权)持有五矿资源(1208.HK)5,438,654股股票,持有五矿建设(0230.HK)4,000股股票,持有五矿发展(600058.SH)11,610股股票,持有五矿稀土(000831.SZ)4,906股股票;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五矿稀土(000831.SZ)3,800股股票。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将通过资信评级机构网站(http://www.ccxi.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公告。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本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等级为AAA级,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等级为AAA级,该级别反映了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中诚信证评评定“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级别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资源布局进一步深化、一体化产业链基本形成、国内外营销网络发达等优势,同时公司拥有多个上市公司平台,资本运作和战略协作能力较强,融资渠道畅通等优势对其信用质量的支持。同时,我们也关注公司经营的主要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债务规模持续增加、经营净现金流波动较大、业务整合及对外投资项目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等因素可能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的影响。
2、正面
中国五矿整体重组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架构形成。2011年12月9日,中国五矿、湖南省国资委通过股权注入和货币资金出资的方式对五矿股份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五矿股份实现了对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中国五矿整体重组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架构形成。五矿股份承续了中国五矿的核心资产和业务,其设立的有色金属等六大业务中心覆盖了中国五矿所有核心业务。
资源布局进一步深化。公司实现对湖南有色的全资控股并成功收购Anvil公司,此外,2014年7月公司收购嘉能可秘鲁Las Bambas铜矿,近年来公司通过在国内外并购多家资源性企业使资源控制量大幅增加,同时其丰富的海内外并购经验也为其向资源型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依托。
贸易业务优势突出。公司拥有煤炭、焦炭等政策性专营产品的出口权;2012年公司钨铁的进口,氟石、碳化钨、氧化锑的出口均排名全国第一位,另外还有9种商品的进出口量排名全国前五位。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资源、畅通的国内外营销网络和一定的品牌知名度,进出口和国内贸易优势明显。
一体化产业链基本形成。公司主要业务中心已基本形成“资源开发-生产加工-贸易物流”的产业链。公司已从单纯依赖贸易发展成为贸易物流业务和资源加工业务并重的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
融资渠道畅通、融资能力很强。公司旗下控股多家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公司银企关系良好,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获得多家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3,112.49亿元,备用流动性充裕。
3、关注
行业周期性波动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近年来铝、铜、铅、锌等有色金属以及钢铁价格呈现波动下行格局,行业景气度下降,公司盈利能力持续走弱。
2014年以来公司债务规模上升较快,面临一定债务压力。截至2014年末,公司总债务较2013年底增长41.83%至1,910.19亿元,资产负债率和债务资本比率分别为82.30%和75.21%,债务规模较大。根据规划,预计未来两年公司资金需求量仍维持在较大规模,面临债务上升压力。
对外扩张可能面临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风险。公司先后在国内外并购多家资源性企业并具备了较丰富的海内外并购经验和逐步完善的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机制。为了进一步拓展资源优势,公司未来仍将寻求较大规模的全球战略收购,因而面临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风险。
近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幅度较大,2013年以来获现能力显著弱化。2012~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196.93亿元、-91.02亿元和-3.47亿元,波动幅度较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的主要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19家金融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额度总计3,112.49亿元,其中母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为216亿元、已使用额度为99.76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公司已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债券中,待偿还企业债7.75亿元、中期票据16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100亿元、美元债券3.5亿美元,公司债券4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3-1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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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该期债券发行主体为五矿股份的子公司,因此信用评级非AAA级。
上表中,五矿股份发行的21期超短期融资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2期中期票据、2期短期融资券,均已按时还本付息。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假设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账面余额为157.75亿元,占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4.14%,未超过净资产的4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文波
设立日期:2010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69亿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邮编:100010
联系电话:010-60169676
传真:010-60169651
所属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F5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投资、销售;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矿山、建筑工程的设计;机械设备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安装;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广告展览、咨询服务、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
组织机构代码:71782846-2
二、 发行人设立、实际控制人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
2010年9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0】966号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五矿整体重组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的方案。根据中国五矿整体重组改制方案,中国五矿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其拥有的货币、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实物及持有的下属企业的股权或权益等非货币资产连同相应负债进行出资,联合中国五矿所属一家全资企业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下转B6版)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席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1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