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1月19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份额或C类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一)、本基金A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1247)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费率如下表:
■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率如下表: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持有期少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30日少于90日的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90日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二)、本基金C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091)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2、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3、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率如下表:
■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渠道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注1:下文涉及此类修改的不再一一罗列;
2: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
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1月19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份额或C类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一)、本基金A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1815)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费率如下表:
■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率如下表: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持有期少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30日少于90日的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90日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二)、本基金C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082)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2、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3、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率如下表:
■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渠道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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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1月19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份额或C类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一)、本基金A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1456)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费率如下表:
■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率如下表: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持有期少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二)、本基金C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094)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 0。
2、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3、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率如下表:
■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渠道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注1:下文涉及此类修改的不再一一罗列;
2: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