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披露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2015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深证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 35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针对重组问询函中的问题,公司与相关方及中介机构积极、认真回复,并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详细内容见2015年11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披露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公司根据2015年11月13日收到的深证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 35 号)的要求,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预案“第五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新力油墨估值及拟定价”之“(三)预估定价与账面净值产生重大差异的具体原因”补充披露预估定价与账面净值产生重大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收益法评估的税后现金流量测算依据以及相应的参数设定依据。
二、在预案“第五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新力油墨估值及拟定价”之“(六)2015年10月新力油墨股权转让的估值依据及合理性分析”补充披露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与19名自然人股东对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油墨”)股权进行估值的依据和合理性,与本次交易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行说明。
三、在预案“第五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新力油墨估值及拟定价”之“(四)业绩承诺合理性分析”补充披露业绩承诺中预计净利润增长的依据和合理性分析。
四、在预案“第五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新力油墨主要财务情况及主营业务情况” 之“6、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之“(3)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采购新力油墨产品价格的公允性分析”补充披露前期销售价格公允性分析。
在预案“第八节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之“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向新力油墨的采购计划及后续安排”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向新力油墨的采购计划及公司对通过调节新力油墨净利润的方式向业绩承诺人永佳集团输送利益的防范措施。
五、在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之“七、标的公司新建项目无法建设投产的风险”和“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及风险提示”之“二、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之“(七)标的公司新建项目无法建设投产的风险”补充披露“年产20,000吨油墨技术改造搬迁升级项目”如不能按期完工或审批受阻,对新力油墨损益的影响。
六、在预案“第五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新力油墨股权结构及对外投资”之“(二)报告期内新力油墨对外投资情况”之“2、 黄山汇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补充披露黄山汇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
七、在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之“一、审批风险”和“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及风险提示”之“二、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之“(一)审批风险”补充披露股东大会的审批风险。
公司修订后的预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投资者在了解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信息时应以本次披露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因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开始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9月2日公告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文件。
2015 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相关内容已披露在2015 年11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查,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收到了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 35 号《关于对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公司与相关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说明详见2015年11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永新股份;股票代码:002014)将于2015年11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