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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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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复牌公告
    2015-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行股票2015年10月9日起停牌。根据监管要求,本行每5个交易日披露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行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申请本行股票2015年10月9日起停牌。本行于2015年10月16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2015年10月16日继续停牌。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工作量较大,本行于2015年10月23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2015年10月23日继续停牌。鉴于本行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本行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本行股票自2015年10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日。

      二、推进筹划非公开发行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本行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引入的投资者进行多轮接触与谈判,与主要股东进行了反复沟通协调,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情况与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了持续汇报沟通。主要工作如下:

      1、确定发行对象范围及限售期

      经前期论证、与投资者沟通、讨论,本行初步确定了目标投资者范围。投资者此次认购的股份需锁定36个月,其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确定发行股票的方式和发行时间窗口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计划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将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确定募资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三、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原因

      停牌期间,本行与现有主要股东及意向投资者进行了反复论证与沟通,未能在预期时间内就发行规模、认购额度、发行价格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直接影响到本次发行方案的最终确定。此外,根据非公开发行定价政策的最新指导意见,由于本行股票停牌时间超过20个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复牌后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再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和底价。本行停牌期间,二级市场存在一定波动,复牌后本行股票的价格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结合资本市场和公司实际等各方面因素,本行认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经慎重研究,本行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本行承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进行前述重大事项。

      四、股票复牌安排

      鉴于目前推进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于2015年11月19日复牌。

      同时,根据《通知》的规定,本行定于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投资者说明会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5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复牌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本行将就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召开时间和方式

      本次说明会将于2015年11月20日下午15:00-16:00以网络形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本行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负责人等将参加说明会,回答投资者问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如参加本次说明会,请投资者于会议召开时间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sns.sseinfo.com)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说明会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