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财富故事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2015年11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B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9版:信息披露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5-12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11月18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1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富士通召开创立大会等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富士通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同意其召开创立大会、审议新公司章程、选举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富士通拟向股转系统申请挂牌的议案》

      为支持下属子公司做大做强,激励经营层,实现子公司资产证券化,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富士通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在完成创立大会等事宜后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三)《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了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46,348,350元减少为1,145,748,350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贵金属投资、交易”,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如下:“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等信息类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工程集成,贵金属投资、交易,通信设备、电线电缆、光纤光缆、电缆光缆附件、激光音视类产品、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照明电器的开发、生产、销售,铜材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本次《公司章程》中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5-12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5-12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634.835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574.835万元。”

      2.原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4634.83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4634.835万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4574.83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4574.835万股。”

      3、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等信息类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工程集成,通信设备、电线电缆、光纤光缆、电缆光缆附件、激光音视类产品、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照明电器的开发、生产、销售,铜材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等信息类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工程集成,贵金属投资、交易,通信设备、电线电缆、光纤光缆、电缆光缆附件、激光音视类产品、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照明电器的开发、生产、销售,铜材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该议案已经于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公司章程》中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2015-12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7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4日

      至2015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15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 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 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780、83274692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陈莹莹、蔡金燕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