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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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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下基金持有的复牌股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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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复牌股票继续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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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基金关于增加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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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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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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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复牌股票继续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
    提示性公告
    2015-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10月15日起对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证券北京银行(证券代码:60116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上述证券已于2015年11月19日复牌,由于其交易未体现出活跃市场的交易特征,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继续对其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在上述复牌证券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了解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预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汇丰晋信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11月26日成立,截至2015年11月18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5774元,已实现的可供分配收益为 160,443,016.98元,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1.5618元,已实现的可供分配收益为 67,244,032.89元。为回报投资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汇丰晋信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拟决定以截至2015年11月18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实施第一次分红,现将具体分红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均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3.50元。向权益登记日在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实际分配金额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5年11月25日

      2、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11月27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15年11月2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1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15年11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五、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 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5年11月24日前(含2015年11月24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六、咨询办法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20376888

      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七、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