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科A(A股)、万科企业(H股)
股票代码:000002(A股)、02202(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邮政编码:518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59号招商海运9楼909-918房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59号招商海运9楼909-918房
邮政编码:518000
股份变动性质:持有形式变化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科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的原因是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回购了其享有收益权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556,986,255股,前述股票转由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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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法定代表人: 叶伟青
注册资本: 14,265,480,000元
成立时间: 2002年1月28日
工商注册号码: 440301103645413
企业类型: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软件开发,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建材、机械设备、办公设备、通信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具、室内装修材料的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租赁;供应链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通讯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电话: 0755—22189088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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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企业名称: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59号招商海运9楼909-918房
法定代表人: 姚振华
注册资本: 4,500,000,000.00元
成立时间: 2012年2月8日
工商注册号码: 440301105979655
企业类型: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59号招商海运9楼909-918房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电话: 0755—22966291
传真: 0755—22925826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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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钜盛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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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海人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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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若钜盛华参与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9日公告之非公开发行A股事项通过相应的审批、核准,则钜盛华持有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1.45%。
若钜盛华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参与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9日公告之非公开发行A股事项通过相应的审批、核准,则前海人寿持有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7.23%。
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0,189,576股,占中炬高新总股本的20.11%。2015年9月7日,中炬高新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资发行不超过300,802,139股股份,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45亿元。若该非公开发行事项获得批准,则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资将合计持有中炬高新300,802,139股股份,占中炬高新发行后总股本的27.41%。其中,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资为前海人寿控股股东钜盛华控制的公司,系前海人寿关联方。前述非公开发行获得批准且完成后,富骏投资、崇光投资、润田投资、远津投资与前海人寿将合计持有中炬高新460,991,715股份,占发行后中炬高新总股本的42.01%。
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2,127,425股,占韶能股份总股本的15.00%。按照2015年11月17日韶能集团公布的非公开发行预案,若本次发行完成后,钜盛华及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可能超过30%。
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79,884,200股,占合肥百货总股本的5.01%。
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6,259,527股,占明星电力总股本的5.02%。
前海人寿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持有香港上市公司世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4,219,560,000股,占世达科技(1282.HK)总股本的19.59%。
前海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54,514,21股,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10.01%。
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集团”)A股469,864,999.00股股份,占南玻集团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20.83%(前海人寿参与了南玻集团2015年7月3日公告之非公开发行A股事项,若该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获得证监会批准,则前海人寿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112,485,939.00股,占南玻集团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4.99%);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南玻集团A股529,417,119.00股,B股35,544,999股,占南玻集团总股本的25.05%。
除上述披露的公司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为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万科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回购了其享有收益权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556,986,255股,前述股票转由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15年10月20日,钜盛华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买入万科A股331,716,907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3.00%,通过融资融券的方式持有万科A股37,357,310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0.34%,以收益互换的形式享有万科A股556,986,255股股票收益权,所涉及万科A股股票数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5.04%。前海人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持有万科A股735,877,445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6.66%。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以及享有收益权的万科A股股票的合计数为1,661,947,917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15.04%。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止2015年11月17日,钜盛华通过深交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持有万科A股888,713,162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8.04%,通过融资融券的方式持有万科A股37,357,310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0.34%;前海人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持有万科A股735,877,445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6.66%。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A股股票1,661,947,917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15.04%。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17日,钜盛华回购其以收益互换的形式享有的万科A股556,986,255股股票收益权,所涉及股票数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5.04%,该部分股票转由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1、钜盛华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钜盛华于2015年7月和8月通过钜盛华通过深交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融资融券的方式以及收益互换的方式持有万科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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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持有形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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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2015年10月14至2015年10月20日期间,钜盛华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回购了其享有收益权的万科A股股票331,726,907股;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17日期间,钜盛华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回购了其享有收益权的万科A股股票556,986,225股,前述股票转为钜盛华直接持有。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钜盛华的持股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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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情况之外,钜盛华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形。
2、前海人寿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分别于2015年6月、7月和8月由证券交易所买入万科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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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情况之外,前海人寿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万科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工商营业执照;
(二)钜盛华和前海人寿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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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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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回购以收益互换的形式享有收益权的A股股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及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关于权益变动的通知:
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17日,钜盛华回购其以收益互换的形式享有收益权的公司A股股票556,986,255股(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票数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5.04%,该部分股票转由钜盛华直接持有。
截止2015年11月17日,钜盛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888,713,162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8.04%,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37,357,310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0.34%;前海人寿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735,877,445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6.66%。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合计持有公司A股股票1,661,947,917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15.0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A股股票1,689,599,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9%。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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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结构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及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前海人寿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变更前,前海人寿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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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前海人寿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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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股权结构变化后,钜盛华和前海人寿仍为一致行动人。
截止2015年11月17日,钜盛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888,713,162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8.04%,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37,357,310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0.34%;前海人寿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735,877,445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6.66%。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合计持有公司A股股票1,661,947,917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15.04%。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