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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公告编号: 2015-070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11月19日在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6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2人,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2015年1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安排

      2.7上市地点

      2.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其中:①《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②《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5-061)、③《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15-062)、④《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15-063)、⑤《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以及⑥《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9日

      股票代码: 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 2015-07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201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5年12月6日(星期日)-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2015年12月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查阅2015年11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本次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为逐项表决议案。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须在登记时间12月2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邮政编码:741030

      3、电话:0938-2851611

      4、传真:0938-2855051

      5、联系人:李彦庆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2

      2、投票简称:“众兴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众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总议案包含除需累积投票议案之外的所有议案),“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序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如股东对本次需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

      注: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空格内打“√、×、Ο ”,分别表示同意、反对、弃权。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 “反对”、 “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