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5-80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17日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了《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以下简称“2015-78号公告”)。
由于公司“2015-78号公告”中未明确公司股票的最晚复牌时间,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集团”)征询后,现对2015-78号公告中相关内容(第二节“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说明”中第二段、第三段)进行补充更正:
原文为:
鉴于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集团公司资产评估、公开挂牌、股权转让等必备程序,程序复杂。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三个月复牌,并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9)。若此项议案没有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后第一个交易日复牌。
根据杭州市国资委目前对混改工作的部署,按计划挂牌交易工作预计可在2016年3月底之前完成,最迟须在2016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更正为:
鉴于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集团公司资产评估、公开挂牌、股权转让等必备程序,程序复杂。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三个月复牌,并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9)。如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延期复牌事项后,公司股票的最晚复牌日期为:不迟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三个月,即2016年3月4日之前复牌;如未被审议通过,则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后第一个交易日复牌。
特此补充更正。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