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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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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0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65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0年10月8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5年第3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投资银行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战略发展部等22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杨树财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人民政府第三届、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周晓冬先生:董事,金融MBA、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北京惠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科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致贤先生,监事,硕士。曾任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一处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投资管理二部总监及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鑫钢先生,硕士,2008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行业研究员、行业研究组长及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3年2月7日起担任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6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陆文俊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18日。

      李宇家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至2013年9月24日。

      黄颖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至2015年5月6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郭建兴、倪明、董岚枫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三部总监、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并同时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96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9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3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4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5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6)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6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7)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1)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9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9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7)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0)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101)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11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2)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114)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1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1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22)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3)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124)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2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9)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13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2)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

      133)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6)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7)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八、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权证和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正回购、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信用债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80%,其中投资于成长型行业和公司股票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5%-65%;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九、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重点投资于成长型行业和公司及信用债券,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力争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在规避市场波动风险的同时优化资产组合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通过对股票市场综合收益率与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指标的定量分析比较,并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下转78版)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