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76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明义、李德华、龙隆、王忠年、职慧、于秀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于2015年9 月15日开市起停牌。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根据项目推进工作安排,公司预计将于2015年12月15日前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11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77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5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
7、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1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11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3、会议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7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91。
2、投票简称:劲嘉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劲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实行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联系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7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 86708116 、0755-26609999-1078
传 真:0755-26498899
联 系 人:李晓华、何娜
E-mail:jjcp@jinjia.com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15年12月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 19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回避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联系电话: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