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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84版)
    2015-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84版)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0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2月10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整体方案;

      2.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整体方案;

      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2.2标的资产

      2.3标的资产的作价

      2.4对价支付方式

      2.5对价现金的支付期限

      2.6发行方式

      2.7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8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9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10发行数量

      2.11锁定期安排

      2.12本次交易前东方园林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2.13标的资产权属转移

      2.14过渡期损益安排

      2.15上市地点

      2.16决议的有效期

      3、配套募集资金方案;

      2.17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18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19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20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2.21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2.22发行数量

      2.23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2.24锁定期安排

      2.25上市安排

      2.26决议有效期

      (三)《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与中山环保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股权质押合同>及<履约保证金合同>的议案》;

      5.1 公司与中山环保全体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5.2 公司与中山环保业绩补偿方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5.3公司与中山环保业绩补偿方签署《履约保证金合同》

      (六)《关于公司与上海立源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符合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条件的议案》;

      (九)《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十)《关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十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15年11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均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第(二)项、第(五)项议案需要逐项表决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1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8: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2月11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证券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3、联系传真:010-59388885

      4、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园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5年12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