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巢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2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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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立新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谢旻女士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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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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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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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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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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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巢湖海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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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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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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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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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夏旭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巢东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