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5-03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为7人(含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为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建筑工业化南汇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的议案》。经各位董事通讯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由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和上海紫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家单位共同成立项目合资公司(暂定名:上海正鑫住宅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股权比例分别为: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680万元);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200万元);上海紫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120万元)。
二、同意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持有项目合资公司30%的股权。
三、同意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向项目合资公司派遣两名人员担任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朱建弟对上述议案投了弃权票,主要理由是顾虑到政策风险及市场竞争风险方面的因素。
本项目的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待合作各方进一步签署具体协议予以约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