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详见2010年11月20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长信利息收益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有关内容的公告》。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按A、B级在收益期间的收益分别予以支付。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1 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截止日为每月20日,并于每月21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累计收益截止日或支付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2 投资者于2015年11月20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通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直销“T+0”快速赎回业务申请赎回的份额,不享有赎回当日的收益)。
4、咨询办法
4.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4.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4.3 中国农业银行、长江证券等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转托管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2 2015年11月27日起恢复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募集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