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金王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取得GMP证书的公告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诺亚正行(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同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2015年11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B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5版:信息披露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金王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取得GMP证书的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诺亚正行(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同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量基金”)协商一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指定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长量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

      二、 费率优惠

      1、 费率优惠内容

      1)投资者通过长量基金(www.erichfund.com)申购(含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享有最低2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3%,则按0.3%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3%,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活动期间,若本公司新增销售基金产品(具体详见本公司公告),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 费率优惠期限

      本公司自2015年11月27日起,开始参与长量基金本次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活动开始、截止时间均以长量基金本次的活动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长量基金的有关公告。

      三、 重要提示

      1、 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长量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

      2、 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长量基金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 费率优惠解释权归长量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的有关规定。

      4、 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长量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