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5-061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11月20日、11月 23日,11月24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本公司管理层核实,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林素娟问询后确认,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3、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15-062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
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782号)(参见本公司2015年10月24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本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并于2015年11月17日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并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现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锁价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私募基金备案进展情况和中国证监会的口头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修订,《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修订稿)》详细内容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5-063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20日、11月 23日,11月24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发布了异动公告(临 2015-061)。
现根据交易所要求,补充披露如下: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除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外,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度如下: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议案,报送证监会后于9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782 号),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782号),公司于11月17日发布了《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并于11月25日发布《反馈意见回复公告(修订稿)》,就证监会的第一次反馈意见进行了补充回复并披露。 目前,有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中国证监会是否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