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调查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申购及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2015年11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7版:信息披露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申购及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申购及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恒天明泽”)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1月2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恒天明泽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并参加其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一、 本次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基金

      ■

      二、 费率优惠

      1. 适用期限

      自2015年11月26日(法定基金交易日)起,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 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恒天明泽网上银行及柜台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及定投业务的投资者。

      3. 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5年11月26日(含)起,投资者通过恒天明泽柜台和网上交易渠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投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h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四、 重要提示

      1、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恒天明泽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恒天明泽所有。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

      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

      公告

      根据《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5年12月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个会计年度12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博时证保份额(场内简称:博时证保,基金代码:160516)和博时证保A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级,基金代码:150225),博时证保B份额(场内简称:证保B级,基金代码:150226)不参与定期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博时证保A份额和博时证保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博时证保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博时证保份额将按1份博时证保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博时证保A份额和博时证保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不变。

      折算过程如下: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将博时证保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定期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0元的部分转换成博时证保场内份额;博时证保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两份博时证保份额按照一份博时证保A份额获得新增博时证保份额的分配,按上述份额折算后,博时证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博时证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作相应的调整,博时证保B份额不进行折算。

      1、博时证保份额之折算

      (1)定期折算后的博时证保份额净值

      ■

      其中,■为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博时证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博时证保A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为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博时证保份额的份额数。

      (2)定期折算后的博时证保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原博时证保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博时证保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博时证保份额的份额数 + 博时证保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博时证保份额的份额数

      博时证保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博时证保份额=■

      其中■为折算前博时证保的份额数

      2、博时证保A份额之折算

      定期折算时,博时证保A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保持不变,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1.0000元,折算前博时证保A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元部分折算为场内博时证保份额;计算公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博时证保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博时证保A份额的份额数

      博时证保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博时证保份额数量=■

      其中■为折算前博时证保A的份额数

      3、博时证保B不进行定期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博时证保B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定期折算完成时,场外博时证保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第3位及第3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场内博时证保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由上述截位法计算过程产生的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博时证保A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级,基金代码:150225)、博时证保B份额(场内简称:证保B级,基金代码:150226)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博时证保A份额暂停交易,博时证保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5年12月3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博时证保A份额自2015年12月3日上午10:30起恢复交易,博时证保B份额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3日证保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2日的博时证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博时证保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2月3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3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博时证保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博时证保份额分配给博时证保A份额的持有人,而博时证保份额为跟踪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博时证保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由于博时证保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博时证保份额数和场内博时证保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博时证保A份额或场内博时证保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博时证保份额的可能性。

      4、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5年12月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个会计年度12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博时银行份额(场内简称:博时银行,基金代码:160517)和博时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类,基金代码:150267),博时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B类,基金代码:150268)不参与定期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博时银行A份额和博时银行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博时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博时银行份额将按1份博时银行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博时银行A份额和博时银行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不变。

      折算过程如下: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将博时银行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定期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0元的部分转换成博时银行场内份额;博时银行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两份博时银行份额按照一份博时银行A份额获得新增博时银行份额的分配,按上述份额折算后,博时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博时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作相应的调整,博时银行B份额不进行折算。

      1、博时银行份额之折算

      (1)定期折算后的博时银行份额净值

      ■

      其中,■为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博时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博时银行A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为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博时银行份额的份额数。

      (2)定期折算后的博时银行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原博时银行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博时银行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博时银行份额的份额数+博时银行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博时银行份额的份额数

      博时银行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博时银行份额=■

      其中■为折算前博时银行的份额数

      2、博时银行A份额之折算

      定期折算时,博时银行A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保持不变,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1.0000元,折算前博时银行A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元部分折算为场内博时银行份额;计算方式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博时银行A 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博时银行A份额的份额数

      博时银行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博时银行份额数量=■

      其中■为折算前博时银行A的份额数

      3、博时银行B不进行定期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博时银行B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定期折算完成时,场外博时银行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第3位及第3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场内博时银行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由上述截位法计算过程产生的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博时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类,基金代码:150267)、博时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B类,基金代码:150268)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博时银行A份额暂停交易,博时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5年12月3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博时银行A份额自2015年12月3日上午10:30起恢复交易,博时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3日银行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2日的博时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博时银行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2月3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3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博时银行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博时银行份额分配给博时银行A份额的持有人,而博时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博时银行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由于博时银行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博时银行份额数和场内博时银行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博时银行A份额或场内博时银行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博时银行份额的可能性。

      4、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博时裕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