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1月25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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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11-26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第一创业证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
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5年11月26日起新增第一创业证券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1月2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第一创业证券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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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00005和700006、001609和001610、001664和001665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2、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处于认购期,暂不开放转换和定投业务。认购期为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2月9日。
二、费率优惠
从2015年11月26日起,投资者通过第一创业证券交易系统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最低四折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具体费率优惠以第一创业证券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3、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其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转换、定投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5、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第一创业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定投手续费,不包括转换手续费和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第一创业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