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5—079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股东吕清明先生有关办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解除质押情况
吕清明先生原质押给孙海峰的15,00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情况请详见2015年10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
2、再质押情况
近日,吕清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5年11月18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内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累计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吕清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6,254,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 %,其中本次办理了股票质押的股份为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吕清明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3.78%。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5-080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25日,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335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