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5-1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参加人数九人,实际参加人数九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美国全资公司VitaBest Nutrition, Inc.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同意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杉矶分行贷款申请人变更为美国全资公司Kingdomway USA, LLC(以下简称“KUSA”)及美国全资公司VitaBest Nutrition, Inc. (以下简称“VitaBest”)。贷款申请金额不变,仍为不超过5,500万美元的贷款(其中,KUSA5,000万美元,VitaBest500万美元),贷款期限不变;公司相应变更担保对象为向全资公司KUSA及VitaBest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1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15-108号《关于调整为美国全资公司VitaBest Nutrition, Inc.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授权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厦门市海沧支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同意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30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截止目前,公司向该行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人民币50,000万元。
授权江斌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12月14日下午2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为美国全资公司VitaBest Nutrition, Inc.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5-108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美国全资公司VitaBest Nutrition, Inc.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调整情况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5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美国全资公司VitaBest Nutrition, Inc.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全资公司VitaBest Nutrition, Inc.(以下简称“VitaBest”)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行”)洛杉矶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行”)纽约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0,500万美元的贷款,期限一年;公司向全资公司VitaBest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50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方案如下:
1、向中行厦门市海沧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5,500万美元的内保外贷业务,并向中行厦门市海沧支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作为内保外贷业务的保证金,再由中行洛杉矶分行向VitaBest发放5,500万美元的贷款,本次融资期限一年。
2、向交行厦门市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5,050万美元的内保外贷业务,并向交行厦门分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保证金,由交行厦门市分行向交行纽约分行开立5,050万美元融资性全额保函,再由交行纽约分行向VitaBest发放5,000万美元的贷款。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第2015-083号公告。该议案已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美国全资公司VitaBest Nutrition, Inc.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由美国全资公司VitaBest以及美国全资公司Kingdomway USA, LLC(以下简称“KUSA”)向中行洛杉矶分行申请不超过5,500万美元、由VitaBest向交行纽约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贷款,期限一年;公司向全资公司VitaBest及KUSA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50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具体方案如下:
1、向中行厦门市海沧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5,500万美元的内保外贷业务,并向中行厦门市海沧支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作为内保外贷业务的保证金,再由中行洛杉矶分行向KUSA发放5,000万美元的贷款,向VitaBest发放500万美元的贷款,本次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2、向交行厦门市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5,050万美元的内保外贷业务,并向交行厦门分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保证金,由交行厦门市分行向交行纽约分行开立5,050万美元融资性全额保函,再由交行纽约分行向VitaBest发放5,000万美元的贷款。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变更后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Kingdomway USA, LLC
2、注册地点:美国特拉华州
3、注册时间:2015年6月12日
4、注册号:5753007
5、主要资产及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9月30日,持有VitaBest100%的股权,总资产为10,000美元,净资产为10,000美元,营业收入为0,利润总额为0,净利润为0。
6、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三、调整担保的主要内容
由原担保内容“全资公司VitaBest向中行洛杉矶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500万美元的贷款,期限一年;公司向全资公司VitaBest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调整为“1)全资公司KUSA向中行洛杉矶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贷款,期限一年;2)全资公司VitaBest中行洛杉矶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00万美元的贷款,期限一年;3)公司向全资公司KUSA和VitaBest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四、董事会对该调整事项原因及影响的意见
为满足全资公司VitaBest更好经营的需求,董事会同意调整贷款申请人及相应调整担保对象,所调整事项均为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贷款结构做的内部调整。KUSA和VitaBest均为公司全资公司,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KUSA和VitaBest提供内保外贷,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5亿元,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61%。除此以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本次调整境外全资公司内保外贷事项,不影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行为性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5-109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12月14日下午2时30分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2015年12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15:00至2015年12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五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5年12月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为美国全资公司VitaBest Nutrition, Inc.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1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2015-107号《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公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四层证券事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6
2.投票简称:“金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金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 前发出,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 后发出,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投资者可于次一交易日在证券营业部查询其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对于总议案的表决意见,在投票结果的统计、查询和回报的处理上,分拆为对各项议案的投票,在查询投票结果回报时,显示为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4、在深交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92-3781888,0592-6511111,0592-3781760
传真:0592-6515151
邮编:3610028
联系人: 洪彦、丁雪萍
特此通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8日,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份 股。兹证明______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股东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8日,本人/本公司(即委托人)现持有贵公司股份________ 股。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单位委托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需经本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5-110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投资”)股票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金达威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00,000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达威投资于2015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质押期限自2015年11月25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截止至本公告日金达威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1,610,572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00%。上述质押的股份数量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56,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13%。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