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5-60
关于北京城建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北京城建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58号公告。
目前北京城建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二期基金”)已设立完成,二期基金24.428亿元已全部出资到位,并投资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业置地有限公司(简称“兴业置地”)开发的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项目。
二期基金基本情况:
1、二期基金的规模及构成
二期基金规模24.428亿元,构成如下:
由北京城建(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投管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简称“GP”),出资2440万元,占基金份额的1%;
由天津银行出资17.1亿元,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担任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简称“优先级LP”),占基金份额的70%;
由公司作为次级有限合伙人(简称“次级LP”)出资7.084亿元,占基金份额的29%。
2、二期基金存续期
存续期为1+1年,投管公司(或兴业置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1年后终止并清算,或延长1年期限。
3、二期基金投资方式
二期基金采用委托贷款方式对兴业置地投资,用于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项目。
4、二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管理费
合伙企业不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投管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行项目管理职责。
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的0.5%/年。二期基金按季度获得委贷银行转来的利息收入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管公司支付管理费。
5、优先级LP的投资收益率
优先级LP的投资收益率为7.15%/年(含24.428亿元的委托贷款手续费、托管费、通道费等全部费用),由二期基金按季度向优先级LP支付投资收益。
6、收益分配和本金偿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应将季度利息收入作为投资收益及时进行分配。季度收益分配前,应当扣除合伙企业运营费用、支付GP管理费,按照7.15%的年投资回报率分别向各合伙人分配上一季度的投资收益(其中优先级LP的投资收益含委托贷款手续费、托管费、通道费等全部费用),分配顺序为优先级LP、GP、次级LP。
在投资周期届满或者投资提前终止时,二期基金将收回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在扣除各项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全部列入合伙企业的清算资产。各合伙人按照上述分配顺序收回投资本金及应付未付的投资收益。在优先级LP、次级LP及GP按照约定取回各自的投资本金及实现收益后,合伙企业资产的剩余清算资产归次级LP所有。
7、风险分析
二期基金采用债权方式投资,不涉及兴业置地的经营管理权;公司相对控股的投管公司担任二期基金的管理人,而且二期基金不设立投资决策委员,投管公司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项目管理职责。总体上,公司能绝对控制大兴区瀛海镇项目,无失控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