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50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林厂区三楼营销中心会议室3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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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郭满金董事长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陈龙董事、蒋悟真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彭锦秀监事因其他公务未出席;
3、 林旦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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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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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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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董事郭满金、陈龙、曾智斌、丁云光、刘圳田、李明及独立董事董云庭、许其专、蒋悟真共9人组成,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任期自2015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5日。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监事陈耀煌、邓方俊及职工代表监事彭锦秀共3人组成,任期自2015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5日。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荣标、洪小玲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