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公告编号:2015-080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388号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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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翟金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阙江阳、独立董事顾建生和叶峰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主席陈小红、监事周国强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海燕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岳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亲水湾-雅颂”高层精装修住宅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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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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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俊、丁飞翔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