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ST美利 公告编号:2015-085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11月24日分别以直接送达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表决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中午12点。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的议案,期限一年。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开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以部分土地及房产进行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聘任丁国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丁国强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5-7679166
传 真:0955-7679216
邮 箱:dgq@chinapaper.com.cn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个人简历:
丁国强: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2006年9月至2010年5月,先后在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10年6月至2013年5月,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副经理;2013年5月17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总会计师。
丁国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