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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5-022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0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从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该笔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从文、赵文凤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5年度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从文、赵文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十八亿元人民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确认意见。本议案申请授信执行后,总授信额度未超出上述预计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以工商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该额度用于公司在该行办理各项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等各类融资业务。该笔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从文、赵文凤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限:一年。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5年度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从文、赵文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十八亿元人民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确认意见。本议案申请授信执行后,总授信额度未超出上述预计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田守能先生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吴仲起先生、李鹏远先生、沈绍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向盈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李从文先生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吴仲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吴仲起先生、李鹏远先生、沈绍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员简历

      吴仲起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学硕士。2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9年至2015年就职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

      李鹏远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并购交易师。1995年至2000年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合资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至2005广东嘉俊陶瓷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兼董事长助理,2006年至2009年北京詹姆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2010年至2014年广东股权投资协会秘书长。

      沈绍松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律师资格。1998年至2009年先后为哈尔滨法荫律师事务所,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至2015年任敏华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期间兼任敏华家具(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锐迈机械科技(吴江)有限公司董事,敏华寝具实业(吴江)有限公司董事长,敏华家居产业(惠州)有限公司董事 ,武汉敏华家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显骏实业(惠州)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富蕴信鑫矿业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恒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卓斯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5-023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向盈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对向盈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仲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吴仲起先生已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吴仲起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文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秘书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事先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审核,并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

      现将董事会秘书吴仲起先生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邮编:518026)

      电话:0755-33052661

      传真:0755-83148398

      电子邮箱:investor@wky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吴仲起先生简历

      吴仲起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学硕士。2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9年至2015年就职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