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15—075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15】1932号)《 关于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你公司通过直通车渠道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名称变更公告、对外投资公告、设立子公司公告等公告。经我部事后审核,现有以下事项请你公司核实并对外披露。
一、根据公告,公司拟更名为“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但公司未按照本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六号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公告》的要求披露公司目前健康产业的筹备情况及发展前景,如是否已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取得必需的行业准入资质或证照、是否配备相应人员、是否如期开展前期筹备工作等,也未充分揭示相关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
二、发布前述公告同时,公司在本所网站公布了备查文件《关于公司全面进入智慧农业及大健康领域的战略规划纲要》。该纲要分析了公司现有味精制造业务的品牌优势,表述了以“智慧农业产业链条和大健康产业生态系统”为核心的未来发展方向,同时该纲要披露了未来五年发展计划。请公司详细说明公司为推进前述计划的人员配置、经营业务、相关资质的取得等准备情况,并披露实施五年发展计划的事实依据,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三、你公司设立子公司公告披露,拟现金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莲花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但公司未严格按照本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第三号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披露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人员安排、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财务数据及重要假设条件)、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亦未充分揭示相关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
四、你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称,公司拟与合作方共同收购北京汇瀛东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合作方均为私募基金,本次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未按照本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第二章的要求披露合作方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投资标的基本情况、管理模式、投资模式等,亦未充分揭示相关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
五、请你公司提交本次公告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本所将启动内幕交易核查程序。
请你公司于11月25日前核实并对外披露。”
公司正就《问询函》中所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核查,上述事项仍在核查中,公司将就上述问题及时进行答复和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