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5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经民族证券研究决定,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何继兵先生、冯春杰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民族证券授权金仁杰先生、李伟先生接替担任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民族证券对本公司履行保荐职责的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并于2014年出具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由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毕,民族证券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该事项全部完成。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金仁杰先生、李伟先生,持续督导责任截止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附:
1、金仁杰先生简历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一部业务董事,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16年证券从业工作经历。先后参与华联股份(000832)非公开发行股票、浩物股份(000757)恢复上市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2、李伟先生简历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一部业务董事,管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8年证券从业工作经历。先后参与方大集团(000055)、中银绒业(000982)、亚泰集团(600881)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