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代销机构并参加浙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浙商银行自2015年11月27日起代理招商基金旗下部分产品的销售业务。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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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自代销之日起参加浙商银行的基金申购和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
浙商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转换业务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除外)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浙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优惠活动
自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截至前述期间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法定交易时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一次性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招商基金旗下产品(限前端收费模式且处于开放状态)的: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基金申购费率原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柜面定期定额申购上述招商基金旗下产品(限前端收费模式且处于开放状态)的: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基金申购费率原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浙商银行网站:www.czbank.com
2、浙商银行客服电话:95527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四、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