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事项获国家国防科技
工业局批复的公告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事项获国家国防科技
工业局批复的公告
2015-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事项获国家国防科技
工业局批复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作为对价向侯又森、中科鑫通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唐庆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同时向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具体内容详见于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24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5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国防科工局出具的《国防科工局关于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上市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5]1136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