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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5年11月14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7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2015年10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

      鉴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新三板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景林新三板2期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已经成立的产品,为支持公司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程,经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公司协商,其同意放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权利。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事项。公司此次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在有效授权期及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8,347,276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5,783,358股(含)。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为吴国仕、吴美莉、蒋亨福、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具体数量和金额如下:

      ■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为吴国仕、吴美莉、蒋亨福、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具体数量和金额如下: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

      (3)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9,556.23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6,571.83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事项。所以公司此次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在有效授权期及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新三板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景林新三板2期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已经成立的产品,为支持公司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程,经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公司协商,其同意放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权利,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资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陈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2幢428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图

      ■

      三、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2015年11月26日,公司与长安资管签署了取消《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安资管

      鉴于:

      (1)、甲乙双方已于2015年6月15日签订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和《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并于2015年10月12日签订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超过2,563,918股(以下简称“本次认购”)。

      (2)、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再按照原《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参与本次认购,且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按本终止协议的约定退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有鉴于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终止本次认购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友好协商,达成本终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确认,《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尚未生效。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即行终止。

      (二)、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认购保证金足额返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双方确认,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不存在任何违约的情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或其他损失赔偿责任。

      (四). 双方同意,《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终止后,双方仍应按《股份认购协议》中有关保密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

      (五). 本终止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本终止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穿透后涉及认购主体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考虑到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发生的变化,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10月29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5,783,358股,发行价格为11.64元/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中,公司拟向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分别为吴国仕、吴美莉、蒋亨福、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后,涉及认购主体情况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后,涉及认购主体数量共计10人,未超过200名。

      1、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穿透过程如下:

      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名单:

      ■

      2、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穿透过程如下:

      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名单:

      ■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1月14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2、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8,347,276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5,783,358股(含)。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为吴国仕、吴美莉、蒋亨福、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具体数量和金额如下:

      ■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为吴国仕、吴美莉、蒋亨福、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具体数量和金额如下:

      ■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3)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9,556.23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6,571.83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3、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的议案》。

      4、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