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台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88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丹青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15:00至2015年11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北坑工业园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5,2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63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5,2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63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3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3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事务所唐都远律师、黄媛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 1、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议案2、议案3、议案4为一般投票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许丹青先生、许为高先生、许松青先生、陈习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选举许丹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5,260,0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8,32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2选举许为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5,260,0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8,32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3选举许松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5,260,0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8,32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4选举陈习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5,260,0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8,32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杨小龙先生、尹荔松先生、卢北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1选举杨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5,260,0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8,32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2选举尹荔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5,260,0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8,32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3选举卢北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5,260,0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8,32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杜永春先生、陈光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1选举杜永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5,260,0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8,32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2选举陈光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5,260,0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8,32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上述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唐都远、黄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