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11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利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镁物”)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飞驰镁物22%的股权。
详见公司2015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一)》。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苏打(北京)交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打网络”)投资人民币512.8万元,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苏打网络22%的股权。
详见公司2015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二)》。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向Evatran Group, Inc.投资$1,600,000(美元),认购976,000股B系列优先股,占Evatran股份的5.12%。
详见公司2015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27日,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投资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公司业务,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与飞驰镁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镁物”或“目标公司”)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飞驰镁物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目标公司22%的股权。
2、本次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2号楼2层201-015
3、法定代表人:王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指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汽车装饰;汽车服务。
7、主要业务:飞驰镁物是一家专注于前装车联网的平台研发和服务运营的公司,致力于为整车厂提供全方位车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飞驰镁物的核心团队来自于微软(Microsoft)、惠普(HP)、埃森哲(Accenture)、诺基亚(Nokia)、德国电信(Deutsche Telekom)、中国联通(China Unicom)、观致汽车(Qoros Auto)、安吉星(Onstar)等,核心团队曾主导宝马(ConnectedDrive)、观致逸云(QorosQloud)、福特SYNC3等车联网项目。此外,还曾服务于沃尔沃 SENSUS等车联网项目在中国落地。飞驰镁物目前是一线跨国汽企的车联网技术与服务供应商。
8、股权结构:飞驰镁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飞驰镁物100%的股权。
三、出资方式
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
■
五、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方式
公司本次对目标公司的投资方式为增资扩股,协议各方认可对目标公司的投资前估值为1亿元人民币。投资后公司将为目标公司提供车联网潜在客户等多方面的相关资源,该资源提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各方认可公司对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源估值为820.5万元。公司同意对目标公司投资2,820.5万元人民币(含公司提供的资源),扣除公司的资源投入820.5万元,公司实际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282.0513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剩余资金1,717.948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获得增资完成后的目标公司的22%的股权。目标公司承诺在收到公司的全部现金出资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至3,000万元人民币。
2、组织架构
(1)股东会:股东会由目标公司所有股东组成。
(2)董事会 :目标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乙方代表1名;董事会的职能根据《公司法》来确定。
(3)监事会 :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管理层 :公司可以委派一名人员全职担任目标公司的市场发展总监岗位,相关薪酬由目标公司承担。
3、经营管理
(1)目标公司应当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必要时可增加召开临时董事会。
(2)目标公司应当于每月的15日前向合资公司股东和董事提交上月目标公司有关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包括公司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职责及有关事项的审议程序按目标公司章程执行。
4、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
(2)上述损失的赔偿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5、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对飞驰镁物进行战略投资,有利于公司进入车联网领域,更好的布局汽车智能驾驶领域,拓展汽车智能电子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2、由于未来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股权投资协议书》;
《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27日,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投资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公司业务,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与飞驰镁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苏打(北京)交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打网络”或“目标公司”)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苏打网络投资人民币512.8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目标公司22%的股权。
2、本次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打(北京)交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唐家村40幢平房36A室
3、法定代表人:余涛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5、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
7、主要业务:苏打网络(SODA)是一家专注于智能交通以及新能源智能汽车共享平台的科技创新企业。苏打网络与包括意大利开源汽车OSVehicle在内的诸多新能源汽车企业合作,并基于自身的车联网技术架构,打造共享智能汽车,并提供下一代城市出行方案,缓解城市拥堵,减少碳排放,满足短线即时出行的需求。
苏打网络核心团队由来自于微软(Microsoft)、ThoughtWorks、腾讯、搜狐、神州租车等跨国科技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成员组成,曾经负责微软“未来城市”、民航机场、伦敦共享交通规划、云平台和汽车人机交互等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苏打网络已完成第一代智能共享电动汽车以及共享运营管理平台的开发。
8、股权结构:飞驰镁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飞驰镁物100%的股权。
三、出资方式
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
■
五、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方式
本次公司对目标公司的投资方式为增资扩股,协议各方认可对目标公司的投资前估值为6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后公司将为目标公司提供车联网潜在客户等多方面的相关资源,该资源提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各方认可公司对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源估值为1,179.5万元。公司同意对目标公司投资1,692.3万元人民币(含公司提供的资源),扣除公司的资源投入1179.5万元,公司实际出资512.8万元人民币,其中56.41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剩余资金456.3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获得增资完成后的目标公司的22%的股权。目标公司承诺在收到公司的全部现金出资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至712.8万元人民币。
2、组织架构
(1)股东会:股东会由目标公司所有股东组成。
(2)董事会 :目标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代表1名;董事会的职能根据《公司法》来确定。
(3)监事会 :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管理层 :乙方可以委派一名人员全职担任合资公司的市场发展总监岗位,相关薪酬由合资公司承担,薪酬标准不超过合资公司现行的总监岗位薪酬平均水平。
3、经营管理
(1)目标公司应当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必要时可增加召开临时董事会。
(2)目标公司应当于每月的15日前向合资公司股东和董事提交上月目标公司有关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包括公司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职责及有关事项的审议程序按目标公司章程执行。
4、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
(2)上述损失的赔偿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5、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对苏打网络进行战略投资,参股智能电动汽车共享及运营的平台公司,将有利于公司拓展电动汽车相关零部件和汽车电子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推动公司从汽车零部件生产领域向智能交通运营领域拓展。
2、由于未来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股权投资协议书》;
《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27日,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投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公司业务,依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与Evatran Group, Inc. (以下简称“Evatran”)签订了《B系列优先股认购协议》、《投资者权利协议》(以下统称“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公司本次拟向Evatran .投资$1,600,000(美元),认购976,000股B系列优先股,占Evatran股份的5.12%。
2、本次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Evatran Group, Inc.
2、住所:7 North 25th Street, Richmond, VA 23223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地:Virginia
5、注册号码:13-08-12-6196
6、董事长:Bob Mooney
首席执行官:Rebecca Hough
7、注册时间: 2012年10月24日
8、Evatran性质及业务:
Evatran是一家专业从事大功率无线充电系统技术研究及充电产品设计、制造的公司,是电动车大功率无线充电系统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同时也是将电动车无线感应式充电技术推向市场的先导者,合作伙伴包括赫兹汽车租赁公司、SAP、谷歌、杜克能源、克莱姆森大学、DTE能源及洛杉矶水电部门。 2012年,Evatran与丰田和通用汽车公司合作集成整合无线充电技术,2014年,Evatran所研发的电动车无线充电系统成为获得美国第三方安全认证(电子测试实验室,简称“ETL”)的产品,该认证涵盖电气和通讯测试,目前销售的3.3KW PLUGLESS? L2的产品涵盖了日产LEAF、雪佛兰Volt及凯迪拉克ELR电动车。
三、出资方式
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按照投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向Evatran投资$1,600,000(美元),认购976,000股B系列优先股,并作为B系列优先股股东享有股东权利。
2、公司认购本次B系列优先股后,公司在A轮融资中投资$1,600,000(美元)认购的A1优先股将按照八折优惠转入B轮融资中。在完成本次B轮投资后,公司持有Evatran的股份占其全部股份的11.72%。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引进国外先进无线充电技术,布局电动车无线充电领域,实现进入无线充电业务的发展目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存在的风险
(1)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公司按照投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向Evatran.投资$1,600,000(美元),认购976,000股B系列优先股。虽然公司在本次投资过程中遵循谨慎原则,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标的资产价值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情形。
(2)经营风险
无线充电领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全新的业务领域,受市场、经济环境、人才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能否达到预期前景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B系列优先股认购协议》;
《投资者权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