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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6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满足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涛股份”)未来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以拓宽融资渠道。

      (一)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

      1、计划注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2、短期融资券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二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目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偿还银行贷款、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及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等。发行短期融资券可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应对日趋紧张的信贷压力,同时可适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4、短期融资券期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365天。

      5、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短期融资券发行对象: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障和实现本次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副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 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27日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证券代码:002325 公告编号:2015-077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12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会议通知公告已于2015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75。

      2015年1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刘年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2,767,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3% )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将作为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8项议案。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下午15:00至2015至12月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2、发行规模

      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债券期限

      2.5、债券利率

      2.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转股期限

      2.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2.18、担保事项

      2.19、募集资金存管

      2.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4、《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7、《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8、《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上1-7项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1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第8项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1-7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12月7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25,投票简称为洪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C、在“申购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 15:00至1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9999999-233;传真:0755-25893839

      邮编:518029

      联系人:李庆平、简金英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